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分享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法发〔****〕**号)及《**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规定》(昆自贸管〔****〕**号)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年第二次修正)》(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则(试行)〉〈*****效能评估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网监[****]***号)、*两办《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办通*号)、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及《****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为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目录代码名称:B****法律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按照****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要求,为落实全*依法治*、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规范*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保障案件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专业性,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提高决策、服务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开展****年*场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自贸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专业法律顾问。
(*)参与分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分局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并出具书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分析和审核意见。
(*)参与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文件的研究、论证、起草和评估工作。
(*)参与分局重大合同、重大项目、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对分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决定,提供书面的法律研究、审查和论证意见、建议。
(*)为分局处置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重大信访、重大纠纷、突发性群体性公共事件或法律纠纷的会商、研讨及应对处理,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参与处置分局涉法涉诉案件、非诉法律事务和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参与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参与分局区域性合同示范文本的论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按照分局要求,参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并对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为分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协助分局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及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场监管局内部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次的法律培训。
(**)办理分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纠纷
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按照****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第六条: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之规定,****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区*场监督管理分局合同服务期间内*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内的矛盾纠纷。
(*)处置投诉。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区)辖区内*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的投诉的咨询、受理、处理、回复、回访等。
(*)调解纠纷。根据****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乙方对*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年,****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件。其中:全国*****系统投诉举报****件(投诉****件,举报****件、咨询*件);受理*长热线****件,受理分局办公室转办信件***件,受理*局转办信件***件,营商环境件**件,信访件**件,咨询****个次。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经开区营商环境良性健康发展,共需要*个专业调解人员到分局坐班,必要时到现场调解纠纷。
(*)化解矛盾。加强法律与理论研究,关注共性、群体、典型投诉,发挥典型案件处理示范作用,发挥律师团专业支撑作用,提高*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内纠纷解决率,提升消费者投诉处理满意度。
(*)审核工作。严格把好出入口两关,对受理和回复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核,给出专业的建议。
(*)分析统计。对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区)的*场监督管理投诉进行分析统计,做好相关台账。每周五进行进度统计,于次月**日前编写上月《投诉分析报告》,于次季度**日前编写上一季度《投诉分析报告》,*月**日前编写上半年《投诉分析报告》,次年*月**日前编写年度《投诉分析报告》。
(*)应急、紧急工作。一是配合处置应急工作,及时给出法律建议,配合开展应急处置,评估风险隐患。二是配合处置紧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要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如有必要乙方需到现场;乙方给出合法建议,有效控制局面。
(*)考核工作。甲方在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从工作完成质量、超期情况、消费者满意度,调解成功率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抽查、回访、统计等方式。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购买法律咨询服务及委托第三方调解纠纷,将服务与日常执法紧密结合,在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开展监管、调解和执法工作,提高*场监管领域监管、调解和执法水平,推动*场监管领域监管、调解和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提升矛盾纠纷处置品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矛盾纠纷处置工作:内容更标准、程序更规范、调解更高效、水平更专业,有效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提升经开区营商环境。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年部门预算(法律咨询服务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法律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文件的研究;参与重大合同重大项目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过程中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及其它合同中约定的工作。
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按照****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要求,根据《*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年第二次修正)》(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第六条第二款“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之规定,****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区*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内的矛盾纠纷处置工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在收件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且在受理、办理、回复环节给予专业的法律意见,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投诉调解成功率不低于全省同期平均值。
八、购买方式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其他:竞标申请人在决定参加竞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文件的全部内容。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到*月**日)。
十一、响应方式
本计划在中国(**)自贸试验区**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