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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关于遴选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 标签:农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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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14日在招标网发布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关于遴选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9.25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根据《**省供销**联社关于印发<**省供销**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号)、省农业农村厅《**省****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号)等文件要求,省供销社选取**区供销**社作为**省供销**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农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之一。为做好农化服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供销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补齐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全产业链发展短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引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区供销**社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农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的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农民专业**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销**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 **%;   (二)在**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三)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六)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七)已录入省供销社建立的服务主体名录库。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服务对象:项目在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指导下有序开展,实施范围选择在**区内开展,项目主要面向小农户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服务对象为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土地股份**社、农民专业**社等规模主体间接为小农户、家庭农场提供服务。实施主体为自己流转的土地实施的托管服务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项目实施任务:**区供销**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万元,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万亩,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番薯等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重点选取 *—* 个环节进行补助,对于当地*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不纳入补助范围。   实施主体完成面积核算按照托管服务“耕、种、防、收”各环节面 积 系 数 加 权 计 算 得 出 , 计 算 公 式 为A=*.**A*+*.**A*+*.*A*+*.**A*(A 为生产托管服务面积,A*、A*、A*、A* 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   (三)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 **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 **%。项目资金补助给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并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实施主体实施完成每造托管服务后,及时向**区供销**社提请验收,由**区供销**社自行验收,或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等进行验收。验收以服务合同、作业轨迹、作业图片、农户确认书、满意度调查表等材料为主要依据。   三、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申报截止时间   ****年*月**日。   五、具体要求   (一)提交资料要求   *.提交《**区供销**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详见附件)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能力的材料。   (二)申请流程:申请人可在本公告网站下载附件《**区供销**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A*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份,于****年*月**日前寄送到**区供销**社(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三)遴选确定: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经**区供销**社业务部门审核、集体研究,初步拟定农化项目实施主体后,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后如无异议,则确定实施主体。   六、联系方式   单位:*****区供销**社,通讯地址:*****区**镇建设北路*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陈仲炫,联系电话:****-*******。    附件:**区供销**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 **区供销**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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