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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州吴兴永信纺织厂、原德友输送机械厂等6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 | 标签:纺织厂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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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6月28日在招标网发布原湖州吴兴永信纺织厂、原德友输送机械厂等6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原**吴兴永信纺织厂、原德友输送机械厂等*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如涉及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该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资产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转让标的拆除区域范围内的综合管线由意向方自行勘查,后期如因受让方施工损坏,需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标的位于在施家桥鲫鱼山(受让方咨询电话:***********)。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上述标的物内容参见《资产清单》,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自行测算,实际数量、面积与预估数不一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标的可能涉及大件运输,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及风险。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春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省***吴兴区道场乡施家桥村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款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春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山支行,账号:***************),此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转让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理工作,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通过指定账户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若受让方的拆除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工程拆除范围: (*)本项目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理仅限地面以上已签约的房屋,地梁基础以下严禁挖掘。 (*)本项目拆除面积约*****.**平方米,具体拆除面积以实际为准。施工过程中如遇需保留物,需与人民政府对接确认后再行拆除,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工期要求: (*)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起*个月内完成全部拆除、场地平整,并及时将施工设备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置已拆除建筑垃圾,施工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如未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现场遗留建筑垃圾,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建筑垃圾归属: (*)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建筑垃圾须合法合规及时清运移出拆除现场,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垃圾清运离场的,视作受让方放弃建筑垃圾的所有权,建筑垃圾交由转让方处理,同时全额扣除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若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埋藏物、无主物等,应无条件交由转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房屋建筑物内的私人物品及水表、电表、飞线等由道场乡人民政府处理,如有遗留由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回: 本合同订立前,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转让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外,受让方应继续赔偿转让方损失。 受让方完成拆除、清运工程后,经转让方验收通过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施工要求: (*)受让方自行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办理通行许可,通行道路在完工后无偿修复。 (*)受让方或其委托的拆除施工单位不得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收回拆除权,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并保护好周边环境,考虑交通道路的进出通行,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材料。如受让方需要临时住房和材料堆放点,须提前向转让方提出申请,经转让方同意后在指定范围内使用。 (*)受让方应做好现场勘察,拆除过程中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含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如发生损坏,赔偿、修复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指示牌,为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在本项目交易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提供购买保险相关凭证),并与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期间,受让方须确保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否则视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转让方有权扣除****元/天的履约违约金。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受让方应当妥善处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都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受让方未能妥善处理而给转让方带来损失,则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受让方须按照工程建设需要与转让方要求开展施工活动,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并对现场周边设施加以保护。若出现周边设施损坏情况,受让方应做好赔偿与恢复原状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如受让方需对旧房墙身、预制楼板和内部装修等部分进行破坏性拆除,则须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械(挖掘机、炮头机等)或工艺,严禁人工掀瓦操作。 (*)受让方须做好施工现场降低噪音污染措施,拆除期间,须按法定施工时间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围挡设置、拆除施工过程洒水,所有进出现场的工程车辆必须做好冲洗工作。 (*)受让方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活动,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接受转让方、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受让方须自行做好拆除现场的防盗看护工作。若发生盗窃、丢失等情况,外部垃圾偷倒等行为,均与转让方无关。 (**)工程拆除清运完毕后,受让方需完成场地整平、覆盖绿网工作。 *.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则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受让方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合同副本一份交转让方备案。相应资质如下所示: (*)施工方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执行标准:须提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施工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②若拆除施工单位为省外企业,则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项目拒绝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和拆除合同,如未能达到要求,视作受让方违约受让,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转让价款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对该项目重新挂牌。 **.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 展示地点 ***吴兴区施家桥鲫鱼山 联系人电话 *********** 标的信息 其他 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含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拆除,其它地面以下严禁开挖)现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拆除面积约为*****.**平方米。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邵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陆怡琪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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