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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阳春市硫铁矿4号矿湖路口废渣堆放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1日 | 标签:铁矿招标 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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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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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10月21日在招标网发布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阳春市硫铁矿4号矿湖路口废渣堆放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11.1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局**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硫铁矿*号矿湖路口废渣堆放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硫铁矿*号矿湖路口废渣堆放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X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国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
地址:***春城街道南新大道***号
联系方式:黄远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国辉****-*******
代理机构地址: ******康泰路**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场地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环保部、工业信息化部、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行文环发[****]***号文件《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关停并转、搬迁工业企业原场地在进行重新供地及土地出让之前,应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场地遗留污染不会对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环发[****]**号文件《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再次强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强化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并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二、基本要求
为减少固废清除后地块引发的污染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确保周边居民人身安全,需要对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场地开展污染状况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给出相应等场地土壤污染整治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以下三种资质之一:(*)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污染修复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具备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康泰路**号四楼***室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六、开标地点:
******康泰路**号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若没有明示采购进口产品的,则视为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若采购产品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财库〔****〕**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
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不再享受序号*的价格折扣)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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