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三二安西南经理部渝黔复线高速公路连接道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室外灯具物资招标
分享到:
三二安西南经理部渝黔复线高速公路连接道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室外灯具物资招标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1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三二安西南经理部渝黔复线高速公路连接道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室外灯具物资招标。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1.08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招标编号: cscec******************* 报名截止: ****-**-** **:**:**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公司 三二**南经理部渝黔复线高速公路连接道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室外灯具物资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组织中建三局二公司安装公司西南经理部**渝黔复线项目路灯物资采购招标,现通过“云筑网”(http://www.yzw.cn/)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招标组织:中建三局二公司安装公司西南经理部物资招标小组(以 下简称:物资招标小组)。 *、招标项目:**渝黔复线项目 *、招标内容:路灯物资 *、品牌要求:路灯:光源要求:百分百照明,**贝泰、**新莱德照明 【严格按品牌招采】 *、预计金额:投标单位根据附件招标清单自行预测 *、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与三局无不良**行为记录。 *、需开具符合现税务部门要求的正规发票。 (注: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单位性质【厂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所在地、年销售额、历史业绩、税务发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盖章确认)上传到网上,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盖章件必须上传,若未上传招标方有权在资审时不予通过,以供物资招标小组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经物资招标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暂定****年*月*日下午**:**,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渠道 物资招标小组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投标人不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 *、资格审查内容。 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网上审查,审查合格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后*-*天。招标方资审完毕后形成资审报告,经办人发起资审报告审批流程。 五、评估期限以及是否再次录用权利。 第九条 供方责任: *、按需方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保质、保量、及时、齐备地供应到需方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提供的货物应满足本合同第五条对货物质量验收的要求。 *、供方应对需方安装人员做好技术指导或交底,以保证正确的安装、成品保护及调试。 *、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书面质量保证书以原厂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方公章注明原件去向的形式。质量保证书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需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供方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供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需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供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供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供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需方出具相关凭证。供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需方主张权利,供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廉政建设 *、若供方引诱、贿赂需方相关人员,以达到虚报、多报供货数量的目的的,一经查实,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每次 * 至 ** 万元的违约金,并扣减虚报、多报供货数量 * 倍货款作为处罚。 *、若需方故意刁难或索要报酬,供方应及时向需方现场管理代表或主管经理投诉,需方保证在接到投诉 * 小时内答复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需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供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供方应根据需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协商供需方评价,需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协商结果。这种书面协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货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则**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及索赔 *、供方在供货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长,应遵守交通法规。车辆进出场时,供方必须配合需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规范要求,否则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处罚。 *、如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包括供方交货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并无法按约定时间更换的),每批货物第一周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价 *.*% 罚款;第二周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价 *% 罚款。产品供应延迟超过二周,视为供方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方承担重新采购的费用支出,并对因此造成需方损失进行赔偿。 *、供方产品在检验、安装、调试阶段和保修期内,发生产品质量事故,供方应更换有缺陷的材料,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同时供方应承担需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按损失金额的 **% 进行违约处罚。供方还应负责在限期内予以更换,并承担供需双方可能承担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供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即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需方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供方同意需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将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需方。供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包括工期延误损失导致业主向需方的索赔等损失。 (*)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需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如果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日 内或其他合理时限内供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若供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日内)或需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需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需方将从应付给供方的款项或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在供方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其它条款时,需方有权选择其它供应商进行供货,所有责任及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价款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导致供方提供的货物无法正确安装或调试运行而影响工期,经需方书面通知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供方需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需方逾期付款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裁决及送达 *、各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相关文书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专设的简易程序出具裁决书。调解不成功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送达 本协议项下双方的送达、联系方式如下: (*)需方 通讯地址:******鲁磨路***号中建宝谷商务中心**层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供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的律师函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以上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任何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供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需方、其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其实际接收的,视为对乙方送达成功: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本条效力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合同无效、被解除、被撤销等情形而失效。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 *、双方应该履行该合同保密义务。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全部货物供应完毕,需方验收合格,需方货款全部付清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 份,供方 * 份,需方 *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另行协商或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供应及安装合同适用) 附件*:综合授权书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物资主任: 委托代理: 项目经理: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帐 号: 帐 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卖方)的法定代表人,鉴于我公司与公司(买方全称)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及处理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手机号码:(用于登录微信关注“中三二安物资移动平台”,接收采购《物资采购计划》);代理人邮箱:(用于接收《物资采购计划》)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全称:(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对以上授权委托事项完全接受,自愿履行。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反面 附件* 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更好遵守法律,保证双方**健康运行,避免**中的不正之风,经甲、乙方双方协商,针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物资采购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按照甲方的招(议)标程序确定供应商,确保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方; *、按照甲方的项目管理流程办理乙方的各项业务(现场签证、验收、结算、付款计划申报及催促上级部门及时付款等),对己方员工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制止,如甲方员工出现上述情况以索贿论; *、不安排己方员工的亲属在乙方工作; *、不得参与乙方付费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得接受乙方的钱物等各种馈赠。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自己的实力参与甲方的招(议)标,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不得向甲方员工提供钱物等馈赠,不得安排甲方员工参与己方付费的娱乐活动消费,不得接受甲方员工安排亲属在己方工作; *、对甲方员工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及时向甲方的上级监督部门报告。 三、双方认可甲方建立不诚信**方黑名单制度,如乙方发生向甲方员工的行贿行为、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项的行为,则该乙方进入甲方不诚信**方黑名单。 四、如乙方对甲方人员行贿,则按行贿金额的** 倍扣减乙方应结算的款项;如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则按照虚增款项的* 倍扣减乙方应结算的款项。 五、甲方上级监督部门电话:********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买方全称) 乙方:(卖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在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合同范围内且在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约定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建总公司、中建三局及中建三局二公司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指标:以项目部总包单位制定的为准。 *、在甲方施工区域以外场所的安全工作及发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现场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认真履行第一条共同约定的内容,对乙方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向使用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并整改乙方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因乙方责任造成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损坏、改变或遗失,或者环境破坏,可要求乙方赔偿或恢复。 *、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不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员,可视情节轻重,按项目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对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可要求乙方限期退场,或者中止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自有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起重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进场的,限期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认真履行第一条共同约定的内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运输车辆司机、起重吊装作业司机指挥等人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必须做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要有专人在现场履行管理职责,并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后果负责。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报甲方备案。保证进场人员符合相关要求,身体情况能适应本行业工作,熟悉现场一般安全规定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进场岗前教育,未经过培训教育的工人不得安排进行现场工作; *、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更不能进入指定禁区及非本工作作业区域。不得在高处危险作业和各种提升机械的垂直下方(如:吊篮、电梯笼)穿行或停留。 *、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也可拒绝施工;在施工中不得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乙方自备的设备及工具必须保证环保、性能良好、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有效。进工地前必须报项目监督试机,验收并填写验收表,达不到环保和《JGJ**—****》标准的设备及工具严禁在工地使用。 *、乙方自带设备或工具必须相匹配的质量合格的电缆线,并自备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末级标准配电箱。 *、必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不得进行违反安全法律和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乙方对供应的材料在甲方施工场地外运输过程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乙方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而引发的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各类事件,已方承担全额罚款; **、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按甲方要求提供事故有关资料,并配合调查。 第四条 事故处理 *、在施工现场内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由于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国家刑律,应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对不认真履行本合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第三方责任导致乙方人员伤亡,及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处理。 *、对乙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如因工人自身误操作、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损坏安全设施、乙方不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班前活动等等,所造成的或主要责任在乙方的伤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供应关系结束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综 合 授 权 书 致:(分包人或分供方全称) 公司(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发综合授权书(以下简称本授权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须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授权书规定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项目部行使权限,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预留项目部公章印鉴、项目经理签字样式附后),否则本公司不予认可,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项目经理可将其部分权限以书面形式转授权项目部其他人员,项目部任何内设机构及项目经理转授权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本公司均不予认可,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项目部不得对外签约,项目所有合同、协议等具有权利义务性质的文件均需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本公司不予认可,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凡涉及项目经济性事项,项目部须严格在本授权书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否则,即使经项目部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签字,本公司亦不予认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部有权审批如下事项: 序号 授权性事项 * 有权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对项目部印章进行保管,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使用。 * 有权购买办公文具 * 确认分包工程形象进度 * 确认分包单位应缴纳的管理费、水电费、工人食宿费 * 确认分包单位应扣缴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费 * 对分供方处以罚款;要求分供方支付违约金 * 在进度结算和完工结算办理过程中扣除应扣款项(例如水电费、工人食宿费等) * 开具物资验收单 * 拒绝收货或退、换货 ** 开具料具进退场签收单 ** 工人工伤事故处理(不含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或补偿数额的确定、参加劳动仲裁或诉讼) *.项目部无权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禁止性事项 * 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废旧物资招议标 * 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在任何合同、借条或单方承诺书上作为保证人进行签章 * 确认分包单位签证价款 * 确认材料、设备采购结算数额 * 确认分包单位进度报量、进度结算、完工结算 * 确认分包、分供单位应收(付)工程款 * 确认分包、分供单位委托收、付款 * 确认分包工程质量维修费用 * 确认分包、分供单位对本公司的索赔及违约金支付申请 ** 确认分包、分供单位债权债务转让、抵消及债权质押申请 ** 放弃对分包、分供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 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或补偿数额的确定 ** 处理仲裁、诉讼事务 **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 对外拆借资金 ** 对外申请和办理银行保函 ** 废旧物资处理 **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六、若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则由新委任的项目经理承继。 七、本授权书未明确的事项执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八、本授权书经本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书,并书面告知贵司。 预留项目部公章印鉴: 项目经理签字样式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承包人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或分供方)确认:我司已完全理解并清楚贵司对项目部及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并严格遵照执行。 分包人或分供方(盖章): 年 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