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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2日 | 标签: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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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08月22日在招标网发布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09.18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受**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T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奋进乡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系方式:董启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工****-********
代理机构地址: **省***人民大街****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TZB-********-*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号审批表批准,采购人为**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预算:人民币*******元;单车单次预算:人民币****元/车次;
*.* 服务内容:**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需按指定的街路路线进行外运,倾卸至选定倾卸地点,由投标方自行选定并提供合法用途证明和倾卸许可。运输车辆前四后八自卸车,车厢容积大于**立方米,车厢尺寸大于长****mm*宽****mm*高****mm(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清运完毕;
*.*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合的相关内容;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时间),到*************(***人民大街****号,**省担保大厦**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需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鲜章;或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的社保证明材料没有二维码扫描标识,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 月 ** 日**时**分,地点为***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A**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奋进乡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 系 人:董启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人民大街****号
联系人:谷工
电 话:****-********
监督部门:**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大路****号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合的相关内容;*.*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人民大街****号,**省担保大厦**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时间),到*************(***人民大街****号,**省担保大厦**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六、开标地点:
***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A**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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