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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市局机关食堂油烟净化器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5日 | 标签:烟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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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08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市局机关食堂油烟净化器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09.04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受**烟草***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局机关食堂油烟净化器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局机关食堂油烟净化器购置
项目编号:JYSJ**-YC-GK***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烟草***有限公司
地址:******环**路***国道尖石路口
联系方式:王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室(**楼新康堡后面天天住宿后三江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
*
*局机关食堂油烟净化器购置
一批
*****.**(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室(**楼新康堡后面天天住宿后三江楼)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六、开标地点:
******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室(**楼新康堡后面天天住宿后三江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至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原件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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