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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锡二铁路苏尼特左旗配电所受电线路019号至020号电杆迁改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 | 标签:勘察设计招标 铁路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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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06月28日在招标网发布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锡二铁路苏尼特左旗配电所受电线路019号至020号电杆迁改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综合维修段锡二铁路*****配电所受电线路***号至***号电杆迁改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内政发【**** 】**号)文件要求,我段为保证国道***线满别段公路顺利开通,于****年第**次党政联席会议上决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对锡二铁路*****配电所受电线路***号至***号电杆进行迁改设计与施工,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拟定将该项迁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方案设计概况
*.*方案设计名称:
锡二铁路*****配电所受电线路***号至***号电杆迁改勘察设计(编号:****XLSDK***)
*.*地理位置:*****配电所受电线路(宝力道***KV变电站***宝铁线)与***国道满别段跨越处。
*.*工程内容:对锡二铁路*****配电所受电线路(宝力道***KV变电站***宝铁线)与***国道满别段跨越的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足处所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迁改。
*.*技术标准:
*.*.*设计应使用铁塔跨越公路,且对地距离不得小于*米。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不得超过**万元。
*.*.*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万元(含*%增值税)。
*.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及有关资料要求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该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证书丙级。
*.*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投标单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报价表
*.*报价预算
*.*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公司资质及相关资料
*.*设计方案
*.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招标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会议地点:***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维修段。
投标报名方式:以邮箱方式报名(***********)。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编号及包号


*中标及公示
*.*中标
最低价中标。
*.*公示
中标单位在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工电系统物资采购(业务外包)信息平台”和“呼和局工务系统段管物资采购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段内公示栏中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应的业务外包管理办公室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业务外包项目提出科室,如有异议的,经查实后取消中标单位的签约资格。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议价人:***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维修段
地址:***自治区**********火车站北综合办公楼
邮编:******
报名联系人:杨鹏飞
电话:****-*******
技术联系人:杨鹏飞
电话:****-*******
*.合同模板
铁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乙 方(设计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 本合同适用于铁路企业作为委托方的铁路零小工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设计方应具备专业资质。
*.根据本合同具体实际,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合同事项,请填写“/”。
*. 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应选择第*种方式,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鉴于乙方具备 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设计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三)工程规模:
(四)工程所在地地址:
(五)
第二条 设计依据
(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规程。
(二)
第三条 设计范围、阶段及内容
(一)设计范围:
(二)设计阶段: (如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
(三)设计内容:
第四条 设计要求

第五条 设计文件编制依据

第六条 履行期限
(一)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按以下进度完成设计工作:

第七条 设计文件的交付
(一)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二)乙方提供设计文件 份(纸质),并提供电子文件(PDF)。
第八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根据 (结算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
*. 一次性结算,乙方应于 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设计费明细清单等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 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
*.按进度结算: 。
乙方应按设计结算进度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服务费明细清单等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 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付款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向乙方提交相关工程资料及文件,确保乙方可及时开展工作。
(二)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铁路有关标准和批复意见进行设计。
(三)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的,应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
(四)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五)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施工资料除外),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六)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协助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按国家、铁路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二)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铁路运输组织、既有铁路设施、生产现状等实际情况,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阶段要主动深入现场,充分听取项目执行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完善设计方案。
(三)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四)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当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审核,并对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修正,做出必要的调整补充。
(五)应当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六)应当派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服务,以满足施工需要。
(七)甲方对施工图的审核,不免除乙方对施工图的质量责任。
(八)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九)不得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
(十)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十一)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 %违约金,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交付期限顺延,双方不构成违约。
(三)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要向甲方支付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程度确定。
(四)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五)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甲方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乙方超过约定期限 日仍未完成设计文件提交的,或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
*. 乙方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铁路现行要求标准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规定的。
(三)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相关工程资料及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开展设计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四)其他约定:
附件*
附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铁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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