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天津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项目
分享到:
天津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项目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4日 | 标签:医院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06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天津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项目。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07.1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GPC-****-A-****)
受***人民医院委托,*********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TGPC-****-A-****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第一包: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套(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包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耳鼻喉器械消毒设备*套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 ****年度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到 ****-**-**
*.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网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芥园道***号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人民医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