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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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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2月04日在招标网发布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
(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
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本项目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准备组织实施,**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计划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比选单位:**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甲方及工程发包人:**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或**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和/或其合资方和/或任何直接/间接专业承包商和/或任何分包商和/或任何供货商和/或贷款人和/或工程监理公司和/或设计单位等相关利益方
三、工程概况及比选范围:
*、工程概况: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桩号为巴彭路K*+***-K***+***.***。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范围为:工程范围为巴彭路 K*+***-K***+***(初步设计桩号),K*+***-K***+***.***(施工图设计桩号)(含改路交安设施),全长约 ***.*km,其中巴水段 K*+***-K**+***.***(初步设计桩号)改路交安设施由土建承包人实施,剩余路段改路交安设施由后续专项工程承包人实施(最终具体桩号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承包人负责该合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缓冲设施、里程碑、百米牌、公路界碑、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落物网、防眩设施等施工及缺陷修复,含污水处理设施中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桥梁防坠网、改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施工范围为施工图中所列:主线、互通、服务区、停车区、匝道、收费广场及连接线、改路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
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范围为:工程范围为巴彭路 K*+***-K***+***(初步设计桩号),K*+***-K***+***.***(施工图设计桩号)全部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最终具体桩号以施工图设计为准),全长约 ***.*km,承包人负责该合同段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中大型乔木、小乔木、灌木、垂吊攀爬、地被植物、声屏障等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施工范围为施工图中所列:主线中央分隔带及路侧、互通区、房建区、停车区、匝道、收费广场及连接线、改路改沟、隧道景观带等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
合同建安费为*********元。
*、工程范围:本项目所在地及临近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沿线永久工程所在地;
(*)为施工所需的其他专用施工区域(水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
(*)工程设备及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
(*)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区域(包括占有或**的施工道路等);
(*)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
*、比选范围:(*)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对所有事故(含超出保险额度或未投保险种的案件)进行出险、定损、谈判、诉讼、仲裁、保险法律条款提供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比选内容
*、保险类别
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责任
一切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经保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本项目所在***、**区、**区施工项目路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护栏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机电机械设备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便道、便桥、拌合站及工棚等由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所列临时性工程、原材料、措施性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施工所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配套设施、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
第三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团意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施工区域、或者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允许的生活区域内、或上下班途中期间等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投保利益及保险金额
第一部分 一切险物质损失责任
项 目
保险金额
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
RMB *********元
总保险金额
RMB *********元
特种风险赔偿限额:
风险种类
赔偿限额
地震、海啸
物质损失保险金额的**%
洪水、暴雨、风暴
物质损失保险金额的**%
盗抢险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第二部分 第三者险责任
项 目
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元
每次事故财产赔偿限额
RMB**,***,***.**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RMB**,***,***.**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RMB****,***.**元(附加***,***元医疗费用)
累计赔偿限额
RMB**,***,***.**元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第三部分 团意险责任
(*) 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照每人限额**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最高保险金额**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情形除外),乙方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保监发[****]*号)伤残等级的对应比例支付保险金。(说明: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每级相差**%。),如下:
残疾程度
赔付比例
赔付金额(万元)
一级
***%
**
二级
**%
**
三级
**%
**
四级
**%
**
五级
**%
**
六级
**%
**
七级
**%
**
八级
**%
**
九级
**%
**
十级
**%
*
(*)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保险金额*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情形除外,含急性病)接受医疗,每人意外伤害(含急性病)住院医疗费赔偿限额*万元,被保险人在医保及第三方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其中每次事故门诊、急诊限额***元),由保险人给付。
*、免赔额
第一部分:适用于一切险物质损失部分项下免赔额:
风险类别
保险责任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工程免赔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万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暴风、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第二部分: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部分项下免赔额
风险类别
免 赔
财产损失
每次事故免赔****元或损失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人身伤亡及附加医疗保险
无免赔额
第三部分:适用于团意险责任部分项下免赔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遭受伤害致其身故,乙方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被保险人因醉酒、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保险期限
*)建筑期:保险期限从本竞争性比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均通过交工验收止(工期截止日期预估为****年*月**日,具体以实际通过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中途不再因工程造价的增加而增加保费。(如在前述建筑期内工程尚未完工,经投保人申请本项目的建筑安装期可自动扩展***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投保人须提前**天通知保险人;如果***天后还需继续延期,由投保人补缴附加保费,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原保险费率×(**期限天数-***天)/原保险期间的总天数×**%)。
*)保证期:保证期自建筑期结束之日后**个月(自动延展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工程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
*、保险限价
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元,建安工程费:*********元,总保费最高不超过******元。
*、保单的开具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保险人应按甲方需求开出相应保单,保单生效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日。
*、发票的开具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人要求,在比选人支付合同价款前,及时向比选人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因比选申请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比选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比选申请人需向比选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设置在***内的子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若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提供贵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人签字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财务、信誉要求
(*)财务要求:中标单位需依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要求,向比选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比选申请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比选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或因比选申请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比选申请人需依法向比选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比选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信誉要求: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歇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被采取强制措施、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财务要求由比选申请人作出真实性承诺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提供,并加盖公章(格式自理)。比选申请人承诺证明材料内容无弄虚作假且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上限价:******元整。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比选单位限价,否则废标。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报价从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在满足比选文件所有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时,进行第二轮报价。请各报价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及*场行情进行报价。具体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
竞标文件要求竞标人盖章和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齐全。
*.*.*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设置在***内的子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信誉要求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歇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被采取强制措施、破产状态。
*.*.*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要求
*、竞标人总报价及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若报价为下浮比例方式,则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同一竞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标文件或者竞标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
注:条款*.*.*、*.*.*、*.*.*均为强制性要求,竞标人如不满足,按否决竞标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按否决竞标处理。
(*)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报价低于成本不具备竞争性;
(*)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
(*)竞标人必须保证竞标文件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供的文件虚假不真实,直接按否决处理。
候选人推荐
经评审合格的候选人按价格由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若评审合格的候选人不足*名(有效候选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则只选取相应的数量。
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存在计算错误,则按以下规则进行算术修正: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和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是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
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要求竞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小组不接受竞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八、报价说明
*、投标采用人民币报价,保险条款采用银保监会备案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团体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基本条款:《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加条款:《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本工程投标价格包括:比选申请人为完成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所涵盖的全部金额。
*、中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总价,在比选文件和合同要求范围内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中标人须单独开具团意险保单(不得与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共用一张保单);或中标人须按甲方需求及/或要求开出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单。
*、中标人不直接与比选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出具保单,中标人须与比选人指定的单位签订保险合同并出具相应保单,保费的支付由比选人指定的单位进行支付。
*、本保险保单即承保日期自本次竞争性比选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保费未能及时支付到账等原因拒绝保险理赔。
*、事故快速处理约定:累计事故死亡人数在*人(含)以下的,保险人在确认事故真实发生后,为加快赔案处理,接受并认可经业主及/或投保人及/或本招标人及/或本招标人设立在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发出的经签章事故经过说明可免安监。累计事故死亡人数在*人以上(含*人)须提供安监证明。
九、特别约定
*. 保单效力优先约定:
本保单所载之特别约定、扩展条款、基本条款之间如有冲突,则以下列排序为准:(*)特别约定;(*)扩展条款;(*)基本条款。
*. 保密义务约定:
保险人应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被保险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经济、管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披露。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由于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征用的道路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根据相关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该临时征用道路本身的物质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临时征用道路的累计赔偿限额为***万元。
*.对于本保险单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破坏所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玻璃破碎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对于本保险单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由于外来的、有明显盗窃痕迹并经**部门立案的盗窃或抢劫所致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周转性材料发生损失时: A.可在本工程中一次性摊销完毕的周转性材料 和临时设施,如未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失,则按照其重置价值赔偿; B. 可重复使用或非在本工程中一次性摊销完毕的周转性材料和临时设施,则计算其 在本工程中的摊销价值的方式和次数,扣除已经摊销部分后进行赔偿,但对于该部分标的赔偿最高不超过重置价值的**%。
*.如第三方原因造成本保险项下保险事故,保险人同意被 保险人在告知合理修复方案的前提下,可先行修复,并按照本保单之规定给予赔 付,但被保险人应对第三方提出索赔并将对第三方追偿之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
*.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参与第三者责任事故的处理,主要包括参加事故第一现场查勘、赔偿标准审定、最终赔偿协议达成等关键环节;若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通知后,非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未能参与上述事故第一现场查勘、赔偿标准审定、最终赔偿协议达成等关键环节,则视同保险人认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赔偿协议及调解结果。如在处理过程中聘请相关权威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由保险人承担其鉴定费用。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积极配合 保险人的查勘定损工作,双方进一步约定: (*)保险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的情况下有权免责,而且免责的范围 不限于因上述人员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部分; (*)对于保险人可以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的(如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事故等),被保险人有再次确认保险人知道的义务,经确认后不不得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及时通知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以约定方式向保险 人报案后,保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或承诺时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到达保险事故第一现场进行查勘,或因事故现场抢险的需要,被保险人无需事先同保险公司协商即可着手抢救、处理、修理或恢复,保险人不得因此拒绝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在事后向保险公司递交一份事故书面报告,并尽可能提供有关损失照片或影像资料或文字记载。
**.投保人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终止本保单,在此情况下, 保险人应按日比例计算退还保费。未经投保人同意,保险人不得单方终止本保单,
但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或未按规定及时缴付保费除外。
若在被保险人不支付保费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要求注销本保单,但保险人需要提前九十天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给予被保险人补救的机会。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同意放弃由于支付本保险单项下的赔款而可能获得的,对任何被保险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代位权,但须以本条款的所有被保险人都遵守本保险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为前提。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第三方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单,但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①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
②已在或应在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关于工程变更通知的约定:
被保险工程的投保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调整设计规范、施工方法,保险人同意,对于符合本项目的管理程序一般性变更或调整,被保险人不需要向保险人申报,上述调整或变更自动纳入投保范围,在此情况下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得以设计变更为由拒赔,但保险人有权随时查阅上述变更或调整的相关文件、资料。
对于涉及工程基础、主体结构的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的重大调整,或对工程造价、工期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单撤销约定:
投保人可以提前**天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撤销本保单,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应按日比例计算退还保费。未经投保人同意,保险人不得单方撤销本保单,但投保人未按规定及时缴付保费的情况除外。
**.工程延期约定
机电项目:若工程未按期完工,保险期限将自动扩展***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天通知保险人。如果***天后还需要继续延期,将按照本保险工期费率日比例加收延期期间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关于停工期间保障的约定
若本保单所承保工程连续停工超过*个月,则投保人应提前**天向保险人申报,保险人对超过*个月之后的停工期间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被保险人在停工期间必须对停工部分工程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
**.索赔单据约定
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应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在事故的原因和损失已被证实的情况下,保险人不得仅以缺少单据或单据不合格为由拒绝或拖延承担其在本保险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指定公估人约定
经双方同意,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估损金额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金额时,可以指定双方认可的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机构作为公估人,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鉴于本保单项下投保项目: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期限内建筑工程的实际投资额进行结算,保险人同意本保险单项下任何投保项目均视为足额投保,如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赔或比例赔。如后期有新增项目自动纳入保障范围,视为足额投保,如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赔或比例赔付。
**.本保险单明细表内列明的保险金额为合同签约价,以最后结算后的工程 实际造价为准。若结算后的工程实际造价与保险金额的差额在±**%内时,保险 金额与保险费不作调整,保险人视为足额投保。若超过±**%,则按工程实际造价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事故快速处理约定:累计事故死亡人数在*人(含)以下的,保险人在确认事故真实发生后,为加快赔案处理,接受并认可经业主及/或投保人及/或本招标人及/或本招标人设立在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发出的经签章事故经过说明可免安监。累计事故死亡人数在*人以上(含*人)须提供安监证明。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在施工区域、或者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允许的生活区域内、或上下班途中期间等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团意险的保险赔偿责任。
十、扩展条款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灭火费用条款
*.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
*.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
*.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急救费用条款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预付赔款条款
**.安装试车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场外装配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临时修理扩展条款
**.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工地访问条款
**.滑坡及地陷责任条款
**.铺设供水管、污水管特别条款
**.恶意破坏特别条款
**.新增项目特别条款
**.保护现场条款
**.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条款
**.盗窃险条款
条款解释: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火灾和其它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限内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灭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保单承保的风险引起的下列损失:
(一)灭火过程中的费用
(二)清理水和其他物质的费用
(三)清理费用
(四)暂时性防护设施建造费用
本保单对财产和灭火费用的责任不应超过每次事故 。
灭火费用不应计入本保单项下财产的重置价值内。
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
(一)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
(二)因受损部分完工证书签发前的建造期内的施工原因引起,在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特别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限内由于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或铸件缺陷以及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即已发现错误并应予以矫正的费用除外。
本特别扩展条款既不承保直接或间接由于火灾、爆炸以及任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不承保任何第三者责任。
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期间发生保险合同下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损失。但被保险人在发生停工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停工期间,必须对停工部分工程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
*.急救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急救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
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或损失金额**%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当局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
对图纸上正确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
对图纸上错误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
任何损失赔偿仅限于电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本保险单明细表第一部分项下列明的保险金额是在工程开始期间根据估算、概算、预算或者合同价格确定的预计保险金额。待工程完成后,应根据工程决算调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三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决算造价。
若本保险单项下第一部分被保险工程决算造价的变动幅度不超过预计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同意不再根据工程决算造价调整保险费。
如本保险单项下第一部分被保险工程决算造价的变动幅度超过预计总保险金额的±**%时,双方同意对超出或低于第一部分预计保险金额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保险费率对保险费进行相应的调增或调减。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人对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保险金额自动恢复。但被保险人应按日比例补缴自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单终止之日止恢复保险金额部分的保险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预付赔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如保险财产遭受保单项下承保责任的损失,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和理算师的建议,保险人可以同意**%的预付赔款。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安装试车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本工程项目中安装工程部分在安装试车过程中因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等电气或机械故障原因而造成保险标的本身及其它被保险财产的损失。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场外装配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保险财产在工地外或附近区域装配、修理期间因本保险单承保风险发生导致的物质损失和损坏。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临时修理扩展条款
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人为确保发生保险事故后工程能够继续进行而对受损工程实施的临时修理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项下保险财产施工造成已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工地访问条款
工程访问者、参观者、检查者、视察者或参加奠基、揭礼或类似典礼的,或任何其他其他没有直接参与工程设计、建造的,但经工程所有人或工程总承包人同意在工地范围内的活动的人员,皆属于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险”所指的“第三者”范畴。 但上述“第三者”不包括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所有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设计人员、专业咨询人员、工程施工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滑坡及地陷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由于危岩、孤石、岩体裂隙、雨水浸润、挖掘或爆破引起的局部山体滑坡或地陷所造成的被保险财产损失和被保险人清除滑坡或下陷后的土石方费用、收复工地和削坡的合理费用,其中清理土石方费用列入明细表保险项目中的清理残骸费用中计算。
不论保险合同明细表内的保险财产是否遭受损失,上述费用亦应视作本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
但下列责任除外:
*、由于工艺不善或使有缺陷材料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因滑波和沉陷引起的其它后果损失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铺设供水管、污水管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作业井、沟、水管遭受水淹、淤塞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但每次开挖的长度,无论是部分或全部开挖均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长度。
保险人仅在下述情况下予以赔偿:
(一)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填实,以避免沟壕水淹后水管移位;
(二)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封闭管口,防止水、淤泥等渗透;
(三)一旦压力测试结束,水管测试部分的沟、壕应立即填实。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开挖长度:**米。
**.恶意破坏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行为所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玻璃破碎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也不包括偷窃损失(破门而入偷窃损失除外)。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新增项目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保险项目土建工程中的新增项目将根据工程期间施工及设计修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调整的部分全部列入本保险合同承保范围,新增项目的合同金额应计入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物质损失的预计总保险金额,但不得超过预计总保险金额的*%,对于超出部分,应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保护现场条款
发生保险合同项下保险责任范围内风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派驻现场的人员应**小时随叫随到,若保险人代表未及时赶到现场,被保险人可根据工程损失现状及检验需要,事故现场在拍照保留证据后不再保留。如工作继续,拍照后将不被保留。 但被保险人为进行施救或减少损失,在保险人代表未赶到现场前或未拍照前破坏了现场,由此产生的后果,不能作为保险人拒赔的理由。被保险人应做好对第一现场拍照或录像的工作。
**.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条款
保险人负责赔偿本保险期间内,因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遭受自然灾害引起工地内及临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由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盗窃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遭抢劫、偷窃或盗贼侵入被保险人财产存放处(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三)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四)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五)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
累计赔偿限额:***万
十一、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竞标人,从挂网日起至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s://www.cegc.com.cn/html/col*******.html)、**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cqgsbid.cegc.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中的获取方式自行下载。不管竞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s://www.cegc.com.cn/html/col*******.html)、**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cqgsbid.cegc.com.cn:****/)上发布。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室(*******梨高路****档案馆旁***公路养护管理段三楼)。
(四)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日上午**时**分。
(五)竞标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标文件(竞标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竞标在截止时间后不得接收)。当第一次不足四家报名时,不予开标,标书当场退回;重新比选不足三家报名时,可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开标。
(六)比选申请人因自身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等不能到场开标,可通过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标书进行报名。不到场参与开标,视为比选申请人默认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
(七)密封要求:
按第三条要求制作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将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
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续专项工程
(巴彭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
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
在****年** 月*日上午** 时**分前不得开启
(八)廉政约定:
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敬请各比选申请人在参与竞标报价过程中,将竞争性比选人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我司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举报联系人:崔老师 举报电话:***-********
我司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九)采购合同
(十)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室(*******梨高路****档案馆旁***公路养护管理段三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罗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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