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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司法局广告及新闻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 标签:广告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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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04月03日在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司法局广告及新闻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04.11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司法局
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局广告及新闻宣传项目
项目内容:司法局广告及新闻宣传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全方位宣传展示全*司法行政亮点工作,为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拓展和延伸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按照《**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考核办法》规定和*委政法委关于“品质政法”要求,需要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广告及新闻宣传。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视台是我*唯一一家具备广播、电视、广告发布、新闻宣传等综合性平台,有利于提高当地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播电视台
地 址:***清江浦区大治路*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
****年*月**日,采购人组织专家组对本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认为:***司法局广告及新闻宣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电视台综合实力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其电视台综合实力是其他媒体不可替代,其受众体均为***民众;第二,司法局与***电视台有长期**,对其工作流程较为熟悉,有很好的的契合度。
专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组成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
李雷
**省**师范学院
*
耿怀明
***档案局
*
季庆宪
**省**师范学院附中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下午**:**,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下午**:**前以书面形式采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反映。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司法局 地址:***景会路***人民政府*号门
联系人:陆群尧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经济开发区**路**号
联系人:刘荣花
联系电话:****-********
财政监管部门:财政局采购处
地址:***健康东路**号
联系人:孟庆洋
联系电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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