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内河治理(城东补水、排水)第三标段亮化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5日 | 标签:
34367887
gonggao
;湖北省
2018.12.05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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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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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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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12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随州市内河治理(城东补水、排水)第三标段亮化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12.05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城*防洪排水管理处
采购项目名称
***内河治理(**补水、排水)第三标段亮化
预算价
**.**万元
联系人
夏主任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神农大道*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路灯分公司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为解决***域农业灌溉用水困难,保障文化公园景观用水,完善**防洪、雨水调蓄功能,改善*高新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打造优质经济投资环境,提升城*品位。*政府决定启动***内河治理(**补水、排水)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分四个标段,目前一、二、四标段已全部完工,三标段正在建设中,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为提高工程建设效果,拟对第三标段进行亮化景观施工。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因本工程涉及到本地供电线路统一调配问题,**地区仅有**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路灯分公司一家具有资质又能够并网接电确保正常照明需求,且为本项目后期维保服务得到保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路灯分公司采购该项目。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路灯分公司采购该项目。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采购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年**月*日上午**:**时,我们对***内河治理(**补水、排水)第三标段亮化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了专家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因本工程涉及到本地供电线路统一调配问题,**地区仅有**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路灯分公司一家具有资质又能够并网接电确保正常照明需求,且为本项目后期维保服务得到保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路灯分公司采购该项目。
鉴于以上原因,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专家组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路灯分公司采购该项目,成交价格在正式采购中确认。
论证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汪艾林
**铭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电力系统安装
阮富志
***精致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造价师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刘源
***城建档案馆
高级工程师
配套供电施工
拟成交价格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无
论证时间
****年**月*日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上述信息,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财政局***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