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硝酸钠项目招标
分享到: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硝酸钠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0日 | 标签:硝酸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10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洛阳香江万基铝业硝酸钠项目招标。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10.20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硝酸钠招标书
招 标 人:**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硝酸钠
编 号:无
发出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
传 真:无
联系地址:******产业集聚区
**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招标小组编制
邀 请 投 标 函
经招标人招标小组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硝酸钠项目的供应商。
设备、备品备件概况:
(一)名称:硝酸钠
(二)规格:**Kg/袋 含量**%
(三)数量:约***吨(合同有效期签订*个月,据实结算)
(四)质量和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GB/T ****-****
(五)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取样、化验
(七)到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库存量,采购部经办人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接收到信息后三天内到货,到货地点为甲方厂区内指定地点。
(八)结算和付款方式:
到货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我公司结算日期为准**日内付款***%(付款方式:承兑)。
二、报价方式:
*、按“吨”进行报价,报价单需单独密封。
*、单价其包括乙方的成本、运输费、装车费、税费等全部支出和利润,即货到甲方库的全包价。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支付要求。
*、投标方的报价需保证在本次招标签订的合同期内价格不变,中标后要求涨价按弃标处理并追究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三、投标须知:
(一)证明投标人资格需提供的文件(以下资质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有效法人公章)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
*.投标人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指产品资格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特许资质(复印件)。
*.投标人外购设备材料应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设备材料的业绩、财务状况(复印件)。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递送时间
*.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一式 两 份,正本 壹 份,副本壹份,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投标文件原则上不作修改,若须修改,应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前修改,且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完整填写投标报价表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材料设备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照等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投标报价函中有关报价数值,应有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投标人投标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版本各条款。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牛皮信袋并密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袋的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投标材料设备名称、“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和“副本”字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影响评标的。
*.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
*.投标文件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或签章不全的。
*.对合同版本中实质条款有异议。
*.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压低标价、以回扣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人员行贿、操纵招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招标答疑时间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六)评标
*.标书评定原则:本次招标采用“底价中标” 原则,即底价中标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此外,评标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投标设备材料的技术水平、性能。
(*)投标设备材料的质量和适应性。
(*)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供货期和供货能力。
(*)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有需要)。
(*)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场考查情况。
*.投标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招标人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或分项选择中标人。
(七)定标、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定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该等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投标双方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招投标日程安排
(一)领取本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前应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本招标文件。
(二)招标答疑时间:****年**月日时分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三)投标书应在****年**月日前自行派专人递交给招标人资料室 处,逾期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四)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五)评标时间:****年** 月日时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六)定标时间:****年**月日时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七)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另行通知。
五、合同版本附后,作为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
(一)各投标人在领取本标书前,须向本招标人缴纳人民币现金*****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定标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对有意扰乱投标秩序、串通投标或通过欺诈手段意图中标及投标书不符合本标书要求被废标、中途退出招标者,该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签约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中标人应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保证金抵做违约金。投标人按照合约约定履行义务的,履行期满,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其他
(一)如中标人供货及时、信誉可靠,且所供产品经使用后质量符合标准,招标人将优先考虑其作为长期**单位。
(二)招标人保留采用合同形式对招标文件中非实质性问题进行补充完善的权利。
招标人:**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