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农村信用合作社2018年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 | 标签:
32291952
gonggao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8.10.15
2018.10.22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10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红寺堡区农村信用合作社2018年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10.2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保证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冬季采暖用煤项目的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煤炭企业踊跃报名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招标内容: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沙泉分社、大河分社冬季采暖用煤。
(二)需求数量:计划用量约***吨(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三)要求:所供煤为有烟块煤,发热量须达到****热卡以上,沫煤不得高于*%,矸石不超过*‰,超过部分以煤兑换;
(四)其他:煤炭产地为**汝箕沟或*****。拉运煤炭具体数量(吨)必须与用煤单位人员一起到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指定(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地磅过磅,必须经用煤分社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单方过磅无效;煤炭装卸费、二次转运费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发票或正式税务发票。
(五)项目联系人:杨春玲联系电话:****-*******
二、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货单位必须为在******、红寺堡区本地独立的企业法人或煤炭个体经营户,正常经营满五年(含)以上,在******或红寺堡区有固定煤场且具备煤炭供销的相关资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针对本次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三份(含)以上供煤合同及检测报告;
(五)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月**日下午**:**前将企业资质资料送交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如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够三家,则公告期自动顺延。
报名审核人:马俊
报名电话:****-*******
报名监督电话:****-*******
报名地点:红寺堡区利民巷*号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办公室
四、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元(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元,不计息,开标*个工作日后,不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回,款项退至投标单位账户。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招标办公室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缴费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缴费账户信息:
(一)保证金账户
户名: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开户行: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营业部
(二)招标费账户
户名: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招标费
账号:***********************
开户行: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营业部
报名企业请在缴款凭证中注明:公司名称、“招标费”或“保证金”字样。
注: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费的缴纳必须通过公司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我社规定账户,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存。
五、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最低价中标原则。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明显高于*场价格的,招标人有权废标。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退回,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日内退回。
(二)中标企业按中标价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
八、付款方式
煤炭计费凭双方签字的有效磅单和中标单位开据的有效增值税发票为依据(不接受手撕票),以转账方式结算,分两次将煤款付清(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物总价款的**%,采暖期间如无质量问题,采暖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九、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招标方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由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
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