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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 标签:视频会议系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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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10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告编号:******-********-****
  一、采购单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三、采购金额(元):*******.*
  四、拟定的供应商:***元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自治区检察院建成的“检察机关视频中心系统工程”项目中的“高仿真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工程使用的核心技术及设备均为科达公司产品,且科达公司“KEDACOM”品牌高清“网呈”远程呈现产品具有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鉴于全区检察机关电子视频工程全部采用科达公司视频传输接收系统的实际,确保该系统建成后能够实现我院远程接访系统、远程提讯系统与全区检察机关的无缝接入。如我院采用其他品牌建设,与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已建成的一级网二级网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联通时,会出现信号不稳定或延迟以及联通不畅等现象,影响互通互联效果。且本项目属于涉密项目。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焦丽靖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焦丽靖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林育松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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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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