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优秀)团支部”、“秀团员(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 标签:
138428275
gonggao
;承德市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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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26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评选2023年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优秀)团支部”、“秀团员(团干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年度********“五四**团总支”、“五四**(优秀)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团籍在我校且年龄在**周岁以下的团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三、评选比例
详见附件*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团总支需上报****年纸质版工作总结一份,字数在****字以内。
*.各学院推报*个团支部参加评选“五四**(优秀)团支部”,申报单位需上报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年工作总结、活动照片各三份。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比例,确定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结束后提交《********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登记表》(详见附件*)和公示情况(详见附件*)及公式照片各一份。
*.公示、批准。校团委对各学院审批上报的申报名单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天的全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为****年度“五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五、材料上报时间
各学院于****年**月**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上报团委***,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联系人:陈晓宇,联系电话:*******。
共青团********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