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0日 | 标签:
30329121
gonggao
;辽宁省
2018.08.10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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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8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08.31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南楼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南楼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XTC-*******)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招标范围:**南楼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货币化安置。 货币化安置期:合同签订后*年内完成。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初始投资额:约*****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要求及报名办法: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时—**:**时,下午**:**时—**:**时到**************分公司(地址:******东新路*-**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 *** 收 款 人:**************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点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楼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伦宏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执行机构:**************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东新路*-**号 联 系 人:刘健 联 系电 话:****-******* 传 真:****-******* 电 子信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