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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2021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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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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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8月03日在招标网发布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2021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分公司受***********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八一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传源,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磊。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 *****中路**号**大厦院内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采购金额:***万元
公告类型: 单一来源公告
****-****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的涉法涉诉舆情监测平台服务项目系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全国各级高院共同参与,共同出资维护运行的项目,平台已运行三年多时间,全部系统均为自主研发且运行效果良好,为保证已建舆情监测平台的良好运行和服务,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和运行模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次是根据最高法院文电**号文,人民网的下属单位**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全部知识产权,**项舆情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大数据储存与计算机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政务舆情数据库软件著作权》、《外媒监测系统著作权》等,导致该平台只能由该公司拥有的技术提供服务,故只能以单一来源方式从该公司处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
拟定项目供应商:**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西路二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层。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朱志松 区**厅 副教授
李 承 区农牧厅 副教授
郭 彪 区环保厅 副教授
姜 军 **大学 副教授
郭兆英 区人民医院 副教授
专家论证意见:
朱志松:
***********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为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全国各省高院共同参与、共同出资维护运行的项目,系统已运行三年多的时间,全部系统均为自主研发且运行效果良好,为保证已建舆情监测平台的良好运行和服务。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和运行模式,建议****-****去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李 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发使用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的通知》,充分考虑区高院舆情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近几年的使用及**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有价值的监测报告,在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郭 彪: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不可替代的专利,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
最高法院文电**号问,**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全部知识产权、**项舆情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导致只能由该公司拥有的技术和服务承担,也只能从该公司采购。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姜 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发使用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由最高法院牵头,全国各高院共同参与,我去从****年开始使用此系统,**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自主研发此系统,具有舆情行业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且为**高院定制化开发了涉法涉诉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其他厂家无可替代,全国**多家高法已使用该系统,因此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郭兆英:
自****年以来,**高院与**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舆情系统开发和监测研判服务,至今拥有《大数据存储与计算机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政务舆情数据库软件著作权》、《外媒监测系统著作权》等多个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舆情检查平台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范要求。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提出。
六、采购人、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黎传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八一路***********
监管部门:**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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