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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闽0681强清1号龙海市桦昌木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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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0月09日在招标网发布(2023)闽0681强清1号龙海市桦昌木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桦昌木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省*****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桦昌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昌木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簪华律师事务担任***桦昌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进行,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人民法院的要求,现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桦昌木业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现就公开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桦昌木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浮宫镇霞坝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经营范围:木材、家具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对桦昌木业公司名下所有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设备等及其他清算程序中与评估有关的工作;
*、法院、清算组认为有必要出具的其他报告和说明;
*、签订评估合同后**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资产评估工作,并向清算组提交桦昌木业公司的《评估报告》。
如在上述时间不能完成,应提前书面提出延期,并阐述理由。无充分理由,清算组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三、竞聘条件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
*、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省****级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册;
*、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内未为桦昌木业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机构、人员与桦昌木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清算组认为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
*、本案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竞聘材料
竞聘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
*、参加桦昌木业公司清算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入围**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级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册证明(复印件);
*、竞聘机构简介和工作业绩(重点是曾担任企业破产评估工作或是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参与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关系的声明;
*、委托合同范本。
以上竞聘材料提交一式四份,并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
五、竞聘程序
*、有意向竞聘的机构应在****年**月**日****时前,向清算组提交竞聘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
联系人:杨建亮***********、傅晓莉***********
地址:********路华联商厦**层**簪华律师事务所
*、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综合考虑竞聘机构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工作方案、报价及出具报告的期限等综合因素进行选聘工作,确定入选机构。选定后,由清算组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六、特别说明
*、竞聘机构的报价需为确定的金额,报价并非唯一考虑因素;
*、被选定的机构不得拒绝与清算组签订委托合同;
*、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如评估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债务人目**入强制清算程序,暂无资金预先支付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的支付采用后付费的方式,即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合格的报告后在财产分配时作为清算费用优先支付;
*、参与本次竞聘的评估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凡提交材料的竞聘机构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对未入选的评估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特此公告。
***桦昌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 ***桦昌木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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