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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双湾镇三角城村龙口村和宁远堡镇新安村道路亮化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9日 | 标签:道路招标 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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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7月29日在招标网发布金川区双湾镇三角城村龙口村和宁远堡镇新安村道路亮化项目。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8.01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双湾镇三角城村**村和**堡镇**村道路亮化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双湾镇三角城村**村和**堡镇**村道路亮化项目 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编号:RJ(JC)****-**
*.项目名称:***双湾镇三角城村**村和**堡镇**村道路亮化项目
*.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盏(详见附件资料采购内容要求)
*.采购预算:**万元
*.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供应商应当上传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财务状况(提供****年度或****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合法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年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入账凭据或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年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价。(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
四、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
*、登记时间:投标单位于****年 *月 **日 **:** 至 ****年 *月 **日**:**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cs.gov.cn)在线报名。
*、系统竞价时间:****年 *月 **日 **:**至 ****年 *月 ** 日 **:**。
五、供应商竞价须知
*、请供应商按采购公告要求自行登录**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ggzy.jcs.gov.cn)在线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性竞价,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不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或响应文件要求登记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不按采购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由于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供应商重新进行网络报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高少华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附件*: 附件.pdf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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