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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推进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8日 | 标签:工程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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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7月18日在招标网发布漳浦县推进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发展和改革局、***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件
浦发改[****]**号
***推进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各工业区(园)和**农民创业园管委会,*直有关单位: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在我*推进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努力构建联合惩戒体系,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招投标监管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各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加强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加强对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或自然人进行监督查处。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标后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根据《**省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作出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报送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对违反合同执行情况的信息应及时采集上报。
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限制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资格,在招标阶段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对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组织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一旦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对联合体进行限制。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人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时,应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个人,推动招标活动更加规范、高效。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相关单位在招投标监管时,发现失信被执行人参与评标活动的,应及时报送有关单位予以清退。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时,应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对从业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予以处理。
三、加强信用成果的应用
*、红黑名单的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联合奖惩管理系统,对纳入红黑名单的信用主体实施联合奖惩。
*、根据闽建[****]*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信用分成果的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行业的规定将信用分成果应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省重点项目的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结果的使用。
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A级(信誉良好)的单位,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参加省重点项目投标,信誉情况可免于审查。实行邀请招标的省重点项目可优先邀请其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中标。
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的单位在省重点通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省重点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明确拒绝其参加投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及联合惩戒机制的建设,将其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发展和改革局 ***城乡规划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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