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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灌云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污染源普查质量、技术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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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污染源普查质量、技术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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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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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6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灌云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污染源普查质量、技术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07.03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污染源普查质量、技术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
**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污染源普查质量、技术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污染源普查质量、技术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及询价单。本次询价预算为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工 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三、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环保专业硕士学位同时担任过项目环评报告书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合同证明原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支行营业部
帐 号:************
保证金递交要求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合同额的**%费用,在完成数据采集及汇总工作后**日内支付合同额的**%费用;在****年通过上级普查机构的审查后**日内,支付本项目剩余合同款。
六、交货期限:****年**月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年*月前完成数据汇总工作,****年*月前数据库和普查公报通过上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机构的审查。
七、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八、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九、中标单位须交纳****元综合服务费 。
十、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文”服物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
十二、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三、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询价人(盖章):***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附件*:


*** 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环境保护局(询价人名称)
*.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 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供货,并在 天内供完。
*.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附件*: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

致:***环境保护局 (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 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附件*:
团队构成
*、团队介绍(自行编写)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注册资格(注册号)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项目负责人
*……
*
*
*
*
*
**




注: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附件*: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执业资格\职称
毕业学院 专业
拟任职务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经 历
年- 年参加过的类似业绩项目名称(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


注:需附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附件*: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原件)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环保专业硕士学位同时担任过项目环评报告书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合同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里,且需要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件**:
项目需求说明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号)精神,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全*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掌握全*各区域、各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年**月**日,时期资料为****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为***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类重点行业**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对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申报信息进行核验,对涉及*类***种风险物质的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进行风险污染源调查。
对国家级、省级、*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区、*城、镇区的*政入河(海)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
*.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以及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申报信息,风险物质种类、最大储存量及其使用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种类按照《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稀土等**类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
*.农业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种类和量、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区、*城、镇区的*政入河(海)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移动源。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三、普查技术路线
(一)工业污染源。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结合工业污染源调查,同步核验排污许可管理申报信息,登记调查环境风险物质种类、名称、最大储存量以及物质用途等信息。
根据伴生放射性矿初测基本单位名录和初测结果,确定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对象,全面入户调查。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二)农业污染源。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生活污染源。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根据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政入河(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政入河(海)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根据排放去向、*政入河(海)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五)移动源。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料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料销售数据,更新完善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实行*统一领导,部门、乡镇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组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农盐场和村(居)民委员会、分场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依托或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三)部门分工。*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
*发改委: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经信局: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国土局: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环保局: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编制相关普查制度和技术要求,组织普查培训、验收和表彰,并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
*住建局:配合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厂(场)等集中式治理设施普查,以及房屋建筑和*政工程工地工程机械等抽样调查。
*交通局:负责提供和审核内河营运船舶注册登记数据和国(省)道公路观测断面平均交通量,配合做好移动源普查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
*水利局:负责提供和审核有关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和有关水利普查资料、重点流域相关水文资料成果,指导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及其对应污染源的调查。
*农委: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提供和审核农业机械与污染核算相关的数据,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和审核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承压锅炉使用登记信息。
*统计局:负责提供和审核全*基本单位名录库相关行业名录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指导污染源普查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参与指导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入海排污口调查和普查工作,提供渔业生产船舶注册登记数据、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以及污染核算相关的数据,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四)普查实施。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年完成全面普查,****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前期准备:成立普查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和信息化设备,落实经费,制定普查方案、相关技术要求及制度,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拟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方案,开展污染源监测,完成普查技术准备工作。
*.清查建库:开展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名录库筛选,聘用普查人员,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伴生放射性矿产**开发利用企业进行放射性指标初测,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
*.全面普查:排查确定*政入河(海)排污口名录,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总结发布:总结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成果分析、验收与表彰等工作。
(五)普查培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选聘的普查人员及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进行培训。
所有普查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才可持证上岗。
(六)宣传动员。*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制定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污染源普查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
本次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财政予以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实施总体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普查人员经费补助,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购置数据采集及其他设备,普查表印制,普查工作需要委托或购买的第三方服务,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以及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这次污染源普查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保密要求高,相关技术与业务可以由*里的专业技术单位承担,也可以委托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执业规范、管理水平高、工作实绩好的第三方机构协助进行,并确保普查工作标准统一、质量可控、数据不泄密。
*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任务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据此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分年度按时拨付。
六、普查质量管理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全*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
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
一、评标办法: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名成交候选人。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无条件退还。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
六、异议及质疑
(一)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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