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灵石县资寿寺文化园古墓发掘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6日 | 标签:
26272018
gonggao
;晋中市;
2018.03.16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3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灵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灵石县资寿寺文化园古墓发掘单一来源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采购人名称:***文物保护管理所
*.采购项目名称:资寿寺文化园古墓发掘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人员名单:
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备注
周健***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管理员
冯钢***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管理员
黄晋太******教授
*.论证意见和结果:
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三名对此次采购项目进行了论证,论证专家达成以下意见: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由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省文物局晋文物函【****】***号“…发现文物埋藏的由省考古研究所进行考古发掘…”;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根据如上意见,论证专家均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供应商:**省考古研究所和**朝杰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文庙巷**号
联系人:范文谦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年*月**日—*月**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省***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省*****路***号宇泓大厦八层
邮编:******
联系人:阴效国、冯征文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