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卷烟厂新建红雪莲有限公司厂房、工商一体化物流配送中心安全验收评价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 标签:
25291944
gonggao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8.01.16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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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1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新疆卷烟厂新建红雪莲有限公司厂房、工商一体化物流配送中心安全验收评价项目招标。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01.2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受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委托,对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红雪莲有限公司厂房、工商一体化物流配送中心安全验收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年检及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须携带: ①营业执照; ②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除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提供有效原件核查;并携带复印件肆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均认可))。 三. 报名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时间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四. 报名地址:************路***号**大厦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招标网》(http://)、《**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www.xj.cei.gov.cn)和《红云**集团官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招标人声明: (*)、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沈娜、严敏敏 联系电话: ****-*******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