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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霍城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沿线—惠远镇片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0日 | 标签: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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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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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1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伊犁州霍城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沿线—惠远镇片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伊犁州*******年棚户区(**村)改造项目(***沿线-惠远镇片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北路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年棚户区(**村)改造项目(***沿线-惠远镇片区)。
项目规模、内容:本次棚户区改造内容包括对***户棚户区居民约****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苗木拆迁补偿,土地补偿费、居民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等。
本次棚户区改造规模:征购****城内*个棚户区片区居民院落内土地******.**㎡;拆迁补偿地上建筑物合计约*****.**㎡,其中砖混用房*****.**平方米,砖木用房*****.**平方米,土木用房*****.**平方米,棚户区居民地上附着物中棚圈厕所等辅助用房****.**平方米。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伊犁州*******年棚户区(**村)改造项目(***沿线-惠远镇片区)为民生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祥安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该公司是经***工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祥安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祥安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犁州*****北路*号
联系人:孙健利 联系电话:****-*******
六、专家(三个以上单数)的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工程建设项目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专家组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祥安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是经***工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祥安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事宜,在项目前期调研、数据统计、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均完全满足实施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较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组成员: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田新成***发改委助工
*陆志新***新苏锡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工
*万连国***住建局助工

七、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起至*月**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序号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路孙健利****-*******
财政
部门***财政局***团结路刘文坛****-*******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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