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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市消防支队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0日 | 标签:保险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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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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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1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市消防支队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01.19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其团体人身意外保险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支队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编 号:JSHC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为进一步提升***消防支队从优待警工作,拟为支队官兵约***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磋商响应函(原件)
* 资格声明(原件)
*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经***********批准的具备经营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级分公司(支公司)。*级分公司(支公司)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 ******路**号三楼
磋商地点:**************评标室, ******路**号三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唐磊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上午*:**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
联系人:唐磊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路**号三楼
邮编:******
(二)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支队
联系人:陈恩斌
联系电话:***********
地址:***维扬路**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

磋商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年*月**日 上午 *:**)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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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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