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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辽宁省智慧物价平台一期”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1日 | 标签:平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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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7年12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辽宁省物价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辽宁省智慧物价平台一期”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物价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省智慧物价平台一期”的公示

**省物价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省智慧物价平台一期”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智慧物价平台一期
*.采购内容及要求:在现有的**省物价局网站、价格监测系统、每日价情系统、医疗药品价格采集系统中开发接口,实现系统对接,采集原有系统数据构建主题数据库;对价格监测系统、每日价情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及功能改造,处理原有系统数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根据建设的主题数据库实现智能价格查询、数据上报国家等功能。
*.预算:*,***,***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评审专家的共同讨论,认定该项目符合《**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中第*项规定,即“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所以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立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府大路***号。
四、
附专家论证意见表及论证专家审查表。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省物价局
单位地址:******北陵大街**-**号
联系人:陈鑫
电 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单位地址:********北街***号
联系人:曹东喆




**省物价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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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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