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云移动办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3日 | 标签:
23608141
gonggao
;甘肃省;
2017.11.03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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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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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7年11月03日在招标网发布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云移动办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11.03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检务云”移动办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检务云”移动办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检务云”移动办公项目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采购内容:“检务云”移动掌上办公平台一套,整体租赁服务,包含硬件设备、软件开发、线路传输、技术支持、移动网络等。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号文件《关于全*网络和信息**整合共享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目前,***云计算中心和智慧**城*综合运营管理中心硬件已基本建成,依托云计算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对全*网络和信息管理**进行整合,建设*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库的条件已具备,凡使用财政资金的信息化项目,一律入驻云计算中心,按需购买云主机、云储存空间和网络**,实现**共用、网络互联互通。”而***云计算中心和智慧**城*综合运营管理中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在***公共**交易中心中标建设完成。
*、***********办公系统使用中国移动网络。
*、“检务云”移动掌上办公基于移动办公终端,***********员工***%使用中国移动手机和网络,可以减轻员工更换手机压力。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七、此次采购的论证专家和意见:
专家一:
*、***云计算中心和智慧**城*综合运营管理中心由中国移动**分公司承建。
*、本项目需依托云计算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对网络和信息**进行整合。为保证系统及数据安全、互联互通、**共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应当采用单一方式采购。
姓名:王梅工作单位:***公证处
职称:二级公证员(副高)
专家二:
*.“检务云”移动办公平台要求入驻***云计算中心和智慧**城*综合运营管理中心,而***云计算中心和智慧**城*综合运营管理中心由中国移动**分公司中标承建,且已完成。
*.“检务云”移动掌上办公基于移动办公终端。
基于上述两条原因,应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中国移动**分公司承建。
姓名:杨蕴续工作单位:***质监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三: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必须入住云计算中心,而我*的云计算中心的承建单位即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由该公司承担,保证了项目的技术性统一,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素和要求,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名:任超工作单位:西北矿业研究院
职称:计算机高级工程师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余睿鹏
联系电话:****-*******
地址:***育才路**号
十、监督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马晓巍
联系电话:****-*******
十一、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