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苍南县灵溪镇城区管网普查清淤一期工程(重招)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2日 | 标签:
23096227
gonggao
;浙江省;
2017.10.12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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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7年10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苍南县灵溪镇城区管网普查清淤一期工程(重招)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11.0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灵溪镇**管网普查清淤一期工程(重招)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灵溪镇**管网普查清淤一期工程(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
***灵溪镇**管网普查清淤一期工程(重招)
项
*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点、售价等:
*、集中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地点:******灵溪**湾路环保大厦*楼***********/***灵溪镇**景园商办*#楼***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 **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溪**湾路环保大厦*楼***********收标区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 * :**
九、开标地点:***********开标室(***灵溪镇环保大厦*-*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 元(人民币捌万元整)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 **** **** ****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报名登记表、供应商简介。
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按标段(如果有)分别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其他要求:
(*)已在**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灵溪镇**景园商办*#楼***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灵溪**滨路***号(财税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