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2日 | 标签:
23079952
gonggao
;湖北省;
2017.10.12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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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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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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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7年10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鹤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10.1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所在地区:***
采 购 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名称
***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联 系 人
田先生
联系方式
***********
拟选择供应商名称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我*城*棚户区(**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打造宜居宜旅*城、提升城*品位、完善城*功能,必需尽快确定我*城*棚户区改造的承接主体,负责项目融资及开发建设相关工作。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
*、符合项目自身特点的特殊性要求。我*棚户区改造项目具有运行周期长(一般在**年以上)、投资规模大(资金需求总量**亿元左右)、社会稳定性以及民生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特点突出、不具有竞争性等特点,要求承接主体及其出资人的经营发展理念与本项目的上述特点高度契合,并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很强的融资投资实力,满足项目资质要求,管理规范,运行稳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属于我*唯一的由*国资局管理的政府项目投资开发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平台的经济实力和投融资能力强,且具备城*基础设施和房产开发相应资质,是我*唯一符合本项目上述特殊性要求的企业。
*、符合项目资金的安全性要求。本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行,由*政府作为购买主体,由*财政局按年度向承接主体支付购买服务费。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性项目,要求参与本项目运作的各方都要确保财政资金的绝对安全性。拟采购的本项目承接主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属于我*唯一的由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完全可以确保本项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符合项目建设连续性的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典型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住建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要求十分严格、具体,我*****年必须完成****户棚改任务,其中安置房开工率**月**日前必须达到***%。为了加快推进我*棚户区工作,按照*委、*政府**棚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统一安排,***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年以来已经组织实施了本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包括向银行融资、安置房开发等。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我*棚户区项目的承接主体,有利于保证本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情形,专家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曾祥华 洪宝鉴 王维斌
拟 成 交 价 格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公 示 期
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政府采购办公室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