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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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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04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3.15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年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人员,所上报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局人事教育科牵头,**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审理科(内审指导监督科)、电子数据审计科、机关党总支等有关科室部门,并结合业务科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年*月**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
联 系 人:潘瑞琦
联系电话:****-******* ***********
附件*: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xls
附件*: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xlsx
***审计局 ?
****年*月*日?????
附件*: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xls
附件*: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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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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