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台头村、龙一村供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2日 | 标签:
17378268
gonggao
;山东省;
2016.11.22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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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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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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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6年11月22日在招标网发布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台头村、龙一村供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6.12.14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镇台头村、龙一村供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台头村、龙一村供水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ZCCGGK-*******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项目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一********镇台头村、龙一村供水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新区中润大道***号傅山大厦五楼***室)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纸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 至**:**:**-**:**:**),到**************(***高新区中润大道***号傅山大厦五楼***室)购买招标文件。
(*)持第(*)条规定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售价:每份人民币***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高新区中润大道***号傅山大厦五楼***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高新区中润大道***号傅山大厦五楼***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人民政府
地 址:**省********路***号
联系人:杨站长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高新区中润大道***号傅山大厦五楼***室
联系人:齐女士 金先生
联系方式:****-******* *********** ***********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