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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中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日 | 标签:政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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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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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6年11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虞城中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房产管理局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房产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三、建设内容:为支持棚户区改造建设,解决改造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需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人民政府已确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及《***人民政府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虞政文【****】**号)文件精神,确定**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心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经三路**号(**省财政厅门口)

六、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目前唯一符合要求的企业。

七、公示期限:****年**月*日-**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同时抄送***人民政府办公室。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 班先生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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