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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辉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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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6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印发《卫辉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卫自资规〔****〕***号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相关科室:
现将《***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然**和规划局?????***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年**月**日
***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抵押存量房依法转让,降低群众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和便利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条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度为核心,促进房地产*场平稳健康发展,提振*场信心,盘活存量房*场,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推动实现存量房交易登记流程更优、效率更高、交易更安全,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模式概述
“带押过户”是指带着抵押过户,即在原抵押存在的情况下可以先办理房屋过户,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把解除抵押放置在最后环节,而传统模式的存量房交易登记要求卖方必须先解除房屋的原抵押才能办理后续的转移登记。
三、工作目标
***“带押过户”新模式依托我*目前已成熟稳定运行的存量房资金监管交易模式,实现卖方无须还贷、无须垫资即可办理带抵押的存量房交易过户。该模式有利于减轻居民垫资提前还贷压力,提高贷款使用效率,缩短交易周期,形成**商品房*场和存量房*场的相互促进局面,激发房地产*场活力,更好地满足当前*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四、操作流程
(一)买卖双方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带押过户”模式。
*.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相关协议
买卖双方到按揭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预审批与“带押过户”手续审批,银行贷款批准后,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首付款资金存入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网上签约备案。
*.交易资金足额存入存量房资金监管账户
贷款由银行审批后,发放至***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由监管银行出具《资金监管证明》。
*.办理“三合一组合登记”
买卖双方及银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卖方原抵押变更、买方新抵押设立“三合一登记”。
*.归还卖方贷款,卖方收到余额
登记业务办结后,持不动产登记证书到***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资金划转业务。(归还卖方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剩余监管资金划转给卖方。)
(二)买方全额购房的“带押过户”模式。
*.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相关协议
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到银行申请“带押过户”手续审批,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并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网上签约备案,监管银行出具《资金监管证明》。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卖方原抵押变更登记
买卖双方及银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卖方原抵押变更登记。
*.归还卖方贷款,卖方收到余额
登记业务办结后,持不动产登记证书到***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资金划转业务。(归还卖方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剩余监管资金划转给卖方)。
因公积金业务流程受限,暂不实行“带押过户”。待条件具备时,参照商业贷款流程办理。
以上流程,可结合工作实践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服务宗旨。登记中心与住房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要建立协作机制,主动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带押过户”工作尽快实施。
(二)精心组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登记中心和住房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将“带押过户”相关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宣传给企业、办事群众。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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