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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智慧安全用能运维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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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17日在招标网发布金陵科技学院智慧安全用能运维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6.07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概况
******智慧安全用能运维托管服务项目 JSZC-******-GXGL-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佳湖西路*号尚园*楼***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XGL-G****-****
项目名称:******智慧安全用能运维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年,三年合计***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本项目包含********校区、幕府校区及**校区**KV高压中心站、低压变电站内的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等主要电气设备及水泵房的智慧安全用能运维托管服务。涉及以下部分的智慧安全用能运行托管服务、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
(*)**校区**KV中心站(*站),低压变电站(**站),水泵加压站(*站);
(*)幕府校区**KV中心站(*站),低压变电站(*站),水泵加压站(*站);
(*)**校区低压变电站(*站)。
合同履行期限:
*年,第一年服务期结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的政策发生变化或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失信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级别均为五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佳湖西路*号尚园*楼***室)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网上获取的,请将有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 ***********。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地点:******佳湖西路*号尚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参加**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hodeframe****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BA*C*E*******E****B***C*EC*E*)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集中考察时间:****年**月**日上午*:**;签到地点:**省******弘景大道**号(具体地址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公告媒体:本项目在**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弘景大道**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佳湖西路*号尚园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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