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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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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9.26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受*********税务局的委托,****************就该单位的食堂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XDFH-CS-********** (三)预算金额:******.**元 (四)最高限价:******.**元 (五)建设地点:***清江浦区水渡口大道**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计划工期: **日历天(以进场通知书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八)工程范围:*********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供货、运输、保管、安装、临时设施、缺陷修补、调试、检测、验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以及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等;和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采购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十一)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提供自****年*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年*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磋商活动开始前现场书面承诺)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竞争性磋商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小组先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智慧谷B*-**楼; (三)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 (四)报名费:肆佰元整,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智慧谷B*-**楼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税务局网站发布,发布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的,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登记表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二)磋商地点: ***智慧谷B*-**楼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无须缴纳保证金。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称:*********税务局 地址:******翔宇***号 联系人:沈联益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智慧谷B*-**楼 联系人:徐婷婷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婷婷 联系方式:*********** *********税务局 ****************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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