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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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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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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民政部等**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号),我厅结合我省实际,牵头起草了《**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经省政府同意后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发布实施,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年*月**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曾雨舒,电话:****-********,电子邮箱:***********。
**省民政厅
****年*月*日
**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年,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推动下,我省第一家老年食堂在***翠苑一区建成。**多年来,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办好老年食堂的指示要求,持续推进老年助餐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等**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工作行动方案》(民发〔****〕**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我省“两个先行”的奋斗目标,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到****年底,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全省助餐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对象有效扩面。到****年底,老年助餐有需求的村(社区)基本覆盖,多元供给、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
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保证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服务对象。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优先满足“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三类老年群体,即无法自主做饭的失能老年人、做饭存在较高风险的高龄老年人、不会做饭的独居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就餐刚性需求。各地要以村(社区)为单元,做好老年人需求摸底,在保障刚需人群基础上,为其他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面向其他年龄群体提供服务。
*.服务内容。重点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晚餐、早餐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优先供应大众化家常菜,鼓励有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结合老年人饮食差异和身体状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餐食,拓展协助进餐、线上点单等服务。支持助餐服务机构在满足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在非就餐时间提供其他助老服务。鼓励节假日期间照常营业,保持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服务设施。将助餐服务纳入城*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生活圈建设,加强适老化改造,配备智能服务终端,保障服务便利可及。乡镇(街道)、完整社区以及嵌入式综合体应建有老年食堂或中心食堂,其他村(社区)争取建有老年食堂或配送点,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自然村可设置互助点。城*老旧小区改造应保障助餐服务用房,通过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将机关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优先用于建设助餐服务场所。鼓励养老机构、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服务价格。加强成本核算,综合计算助餐人员、粮油食品、水电等支出,合理制定菜单价格。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年龄、失能等级等情况,采取打折、餐补、限价等让利方式,实行差异化优惠。支持各地以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劵等方式,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不提倡以免费或者超低价格形式提供服务。
三、因地制宜采取助餐模式
针对城乡地域差异、综合考虑区域老年人规模、用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灵活实行适合当地的老年助餐模式。
*.开办村社老年食堂。建设一批村(社区)自营或者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老年食堂,作为老年助餐的基本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广“老年食堂+”模式,拓展社会化服务,发展社区食堂。
*.建设老年中心食堂。在乡镇(街道)或多个村(社区)建设中心食堂,委托社会力量提供集约化助餐服务,延伸社会化服务。在不具备烹饪条件或者助餐需求少的村(社区),设置老年助餐配送点。采取“一中心+多站点”的服务模式,依托中心食堂集中制餐、配送。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中心食堂,应为老年人指定一定比例的座位。支持老年中心食堂面向社会开放,通过营收让利老年人。
*.依托单位食堂配送。发挥养老机构**优势,支持其为周边的村(社区)提供配送餐服务,有条件的提供堂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
**.指定餐饮企业服务。挑选具备资质的社会餐饮企业,设置老年餐桌,签约提供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品牌连锁餐饮企业开发适老化餐品,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山区、海岛地区,鼓励利用民宿等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发展邻里助餐。在配送餐条件差的农村偏远山区、海岛,采取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家庭开设邻里互助点,解决附近老年人吃饭问题。
**.推进“互联网+助餐”。鼓励具备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共建等方式,与互联网配送餐平台、同城配送、物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利用现有快递网络为老年人配送餐。
四、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
采取“财政投一点、集体担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多元筹资模式,确保财政可承受、资金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将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提供助餐服务的机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鼓励集体经济参与。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的重要内容,协调公共服务**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适当提高老年福利在村集体经营性支出中的比重。鼓励村集体经济参与老年食堂运营,支持成立村级关爱基金,建立“政府补助+村社补贴”的老年助餐服务综合成本承担机制。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可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各地在农村地区结合实际,推行“共富工坊”“爱心农场”“以工换餐”等创新模式。
**.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支持和引导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商会、乡贤等群体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鼓励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连锁化、集团化运行,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制作等方式,降低成本,让利经营。鼓励支持村(居)委会组织相关**和力量,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门。采取“服务积分”“志愿+信用”等方式,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支持为低收入群体开设助餐公益性岗位,所得收入不计入其家庭收入。
**.巩固家庭基础地位。助餐费用以老年人家庭支出为主,坚持有偿服务,防止过度福利化。推广使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将助餐服务作为重要内容,鼓励子女为老年人充值和线上点单,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消费情况给予一定的配比奖励。结合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及“敬老月”等活动,加强敬老孝老宣传引导,建立评价激励机制。
五、加强助餐服务监管
强化属地管理和日常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守牢安全底线。
**.食品安全。推进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服务相关过程,接受全方位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服务机构食材控制、餐具清洁、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隐患整改等要求。制定农村老年食堂、配送点食品安全规范。定期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并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及质量进行评估,同步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场所安全。抓好助餐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服务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场地设施与应符合服务设施规范,进行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进出。食堂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应做好基本培训,做好应对火灾、自然灾害等应急准备。参照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方式,支持各地为助餐工作人员、送餐人员、用餐老年人等提供保险保障。
**.送餐安全。严格把控送餐各个环节,落实送餐人员及送餐车辆资质审核工作,执行**省《居家老年人送餐服务规范》(DB**/T ****-****)。考虑送餐成本、农村交通不便等因素,参照快递电动车辆设立老年助餐服务送餐车管理标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为送餐服务提供便利。
**.绩效管理。将村社覆盖率、服务人次、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点绩效指标。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做到应助尽助、愿助尽助。推广助餐服务智能终端和数字化应用,规范数字助餐结算机具,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检查。强化对补助资金的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落实各方助餐责任
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切实把老年助餐办好办实。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整体部署、统筹推进,纳入“浙里康养”指标体系,纳入创建老年**城*和老年**社区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激励。
**.形成部门合力。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社、自然**、建设、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具体的落实措施;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加强示范宣传和品牌激励,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老年助餐服务部门职责分工

老年助餐服务部门职责分工
省民政厅: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省发展改革委: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统筹推进。
省**厅:支持送餐人员及送餐车辆资质审核工作,制定老年助餐服务送餐车有关规范。
省财政厅:按规定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
省人力社保厅: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给予补贴。
省自然**厅:统筹规划助餐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支持、保障和规范用地供应。
省建设厅: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
省商务厅: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助餐服务。
省税务局: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领域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省*场监管局:承担对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
省消防救援总队:承担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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