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司法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 标签:
150262573
gonggao
;安徽省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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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1月09日在招标网发布颍上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司法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司法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司法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项目
数量:*
单位:年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的***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司法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项目,内容包括*****热线、诉讼引导、立案录入、分案排期、文书送达(含电子送达、来院领取、邮寄送达、外出送达、公告送达等)、执行辅助、诉调辅助、信访辅助等,以及***人民法院需要送达的其他诉讼类法律文书的日常司法专邮、退件延伸一体化服务。延伸服务包括:以不同方式进行送达工作,无法签收邮件进行诉讼通知书张贴、拍照取证、系统上传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多次发文要求全面推进送达工作,为减轻办案一线工作负担,进一步提升送达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集约化送达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将审判辅助性事务外包,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和送达方式。
****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改革纲要(****--****)》,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推动部分发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配合内设机构改革,在人民法院内部推行文书送达、财产保全、执行查控、网络公告等事务集约化管理。充分利用*场化、社会化**,探索实施网拍辅助、文书上网、案款发放等审判辅助事务和部分行政综合事务外包。健全完善人民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公开竞标、质量评估、运营监督、保密协议、业务培训等各类行为合法合规、外包机制公平公开。
****年**月**日,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备注录,推进执行法律文书跨域送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探索法院执行和邮政速递在以下领域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新模式;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年**月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协议书》,双方打造“智能化、集约化、分段化”送达机制。
二、论证情况
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经专家组论证,依据及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号文件)中明确“因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
*、人民法院邮政送达业务具有延续性和不可间断的特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邮政企业,有着完善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安全性、保密性等优于目前*场同类企业。
综上,***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司法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论证小组一致论证,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承担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省********办事处**北路***号邮政枢纽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樊辉
联系地址:***迎宾大道***号***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三清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阳
联系地址:**省********路****号千城大厦*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司法文书一体化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会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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