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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烁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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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呼环政批字[****]***号
*****生态环境局
关于***烁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烁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烁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烁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占地面积*****m*。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栋,内设**条塑料制品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库、办公楼、餐厅、消防水池、事故水池、附属用房、危废暂存间等,建设规模为年产PE缠绕膜、PE膜袋、可降解农膜、PE农膜、PE食品餐盒、PE保鲜膜等塑料制品*****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
项目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项目应满足所在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中的产业布局要求,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否则我局依法撤销环评批复。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厂房进行全封闭,塑料颗粒在加热、挤出成型、挤出喷丝、热切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生产设备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mg/m*)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mg/m*);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废气排放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mg/m*)后由楼顶排气筒排放。项目须针对有机废气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加强水环境保护。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运营期厂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年**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局,***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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