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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溢林包装制品厂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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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凤岗溢林包装制品厂建设地点**省***凤岗镇青塘工业三路*号B栋***室建设单位***凤岗溢林包装制品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兰亭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凤岗溢林包装制品厂位于**省***凤岗镇青塘工业三路*号B栋***室(详见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东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M***G;经营范围:产销:包装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吸塑盒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吸塑盒***万个/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将吸塑工序设于密闭车间中,拟在每台吸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废气,该类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厂区外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吸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B等级标准较严值后进入*政污水管网,再引至***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塑胶边角料、次品)交予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因此,项目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在建筑建成后,需进行场地硬底化,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物途径。 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防渗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及其****年修改单的规定。 *、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对危险废物仓库、废气处理设施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大大降低,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可以达到可接受范围。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街道**二***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环评文件未明确项目所属具体的管控单元及与**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缺失对项目与《***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 二、环评文件对项目基本概况描述不全,产品名称前后表述不一致,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分析不到位(遗漏PET卷材的成型温度、分解温度,遗漏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标准未更新; 四、废气源强分析有误,且遗漏有机废气全过程监控管理; 五、噪声源强核算有误,声源到厂界距离无依据; 六、固废源强分析不到位,遗漏废弃包装材料源强分析,一般工业固在厂区贮存要求不适用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分析遗漏; 七、遗漏附图风向玫瑰图、比例尺和车间尺寸等重要资料数据。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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