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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俊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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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俊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省***虎门镇龙眼十路**号**栋***室建设单位***俊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净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俊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省***虎门镇龙眼十路**号**栋***室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文教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文教制品(教学板)***吨/年。 项目设备及设备数量:移印机**台、手动丝印机*台、烤箱*台、铣床*台、锣床*台、磨床*台、注塑机**台、空压机*台。 主要工艺流程: 塑胶粒→注塑→组装→移印/丝印→烘烤→测试→成品 五金件→机制加工→组装→移印/丝印→烘烤→测试→成品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污染源(即污染物名称)及相关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政管网,最终进入***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政雨水管网。 项目注塑成型机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处理措施:项目将注塑、移印、丝印、烘烤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在各个工作点处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该类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固废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塑胶边角料、金属碎屑和金属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噪声处理措施:经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处理后,实现边界达标。公众参与情况否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产生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的标准: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政管网。经*政管网引至***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项目注塑成型机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项目注塑、移印、丝印及烘烤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要求不低于**m)。项目移印、丝印、烘烤工序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第Ⅱ时段限值要求。项目注塑工序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④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硅胶边角料、次品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虎门**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号楼*楼办事大厅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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