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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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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关于华能**电厂二期*台****兆瓦工程的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华能**电厂二期*台****兆瓦工程 拟批准公示日期: ****-**-** 建设地点: **省******周家乡燕家村 建设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华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能**电厂二期(*×****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位于**省***境内,是依托***宁正**煤炭**规划建设的煤电一体化项目,也是华能陇东煤电基地规划建设的重点电源项目,利用华能**煤电公司核桃峪矿井、新庄矿井的煤炭**,作为坑口电厂采用煤电一体化经营管理模式。本工程建设*×****MW 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建设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电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用设计煤种,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脱硝装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湿式脱硫附带除尘。处理后烟气采用一机一塔,烟塔合一排烟方案,自然通风间冷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工程启动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安装SNCR 脱硝装置,采用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工艺,烟气最终排入大气。灰场配置喷水设备和洒水车,定期喷洒灰面,使灰面保持一定水分。各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相应限值要求。按照报告书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措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方案和回用途径。**工业废水和含煤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含油废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排水等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含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和煤场洒水降尘;辅机冷却系统排污水全部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系统、煤水处理系统和除灰渣系统用水,不外排。锅炉酸洗废水由酸洗废水清洗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厂内设置足够容量事故池,确保各种工况下废污水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和制定地下水监控计划和应急响应预案,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采取隔声门窗,通风冷却塔东、西侧设置声屏障。 (四)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灰渣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用密闭汽车运至灰场贮存,禁止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场地暂存或中转。灰场建设和运行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Ⅱ类场地要求。灰渣及脱硫石膏应分区堆存、分层碾压,并洒水降尘,达到设计标高及时覆土绿化。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除尘、脱硫、脱硝等系统及灰场的设计和运行管理。按报告书要求在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设置事故水池且不能与其他设施兼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本工程环评于****年*月在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周家镇等处张贴了第一次公示,并进行了网上公示。于****年*月在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周家镇附近相关村委会等处张贴了第二次公示,并进行了网上公示和登报。第*、*次环评公示期间,分别接到*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针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复。建设单位已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公示载体(网站截图、报纸、张贴照片)、公众反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公众参与过程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存档备查。本工程公众参与的程序合法、形式有效、结果真实、对象具有代表性。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电话: ****-*******(传真) 邮箱: *********** 邮编: ****** 通讯地址: **省******广场南路**号(省统办二号楼) 公示期:****-**-**起(*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电话:****-*******(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省******广场南路**号(省统办二号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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