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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秦淮河、邗沟河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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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扬子**路***号
邮编:******
扬环审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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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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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河、邗沟河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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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闸河道管理处:
你处报送的《小**河、邗沟河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生态环境局预审意见(扬邗环函〔****〕**号)、*****生态环境局预审意见(扬广环预审〔****〕*号)均悉。我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处拟投资****万元实施小**河、邗沟河整治工程,对小**河进行河道清淤、截污改造、护岸修复、景观提升和水生态治理,对邗沟河进行水生态治理。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发改委批复(扬发改许发〔****〕**号)。根据你处委托**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你处在工程实施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河道清淤施工工艺及时间,完善清淤尾水处理工艺,减轻清淤施工作业对河道水质及水生物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等应分类收集处理,不得就近排入周边水体。
(二)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 第**号)的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向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备案。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过程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
(四)工程弃土、弃渣、淤泥应送至定点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尘、除臭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五)施工结束后,各类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景观恢复。
三、你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施工期间应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环境问题,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四、本工程建成后,你处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处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环境执法局、***蜀冈-瘦**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安环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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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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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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