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博环管字〔2019〕76号关于博白县宁潭镇华宜建材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分享到:
博环管字〔2019〕76号关于博白县宁潭镇华宜建材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华宜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宁潭镇华宜建材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内容
***宁潭镇华宜建材机制砂加工项目位于***宁潭镇德心村**坡队,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年产**万立方米机制砂生产线,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生产车间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工程等设施。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项目区域属于农村环境,近年来项目周边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无大型企业。由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根据***环境保护局公布的《****年***环境质量状况》,项目所在区域水质一般,主要是由于乡镇污水理设施尚未完善,沿岸村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造成,以及周边的农业污染源对区域地表水也有一定的影响。
声环境:项目四周场界执行*类标准,场界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
生态环境:项目周边均为林地,建设项目评价区域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和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
四、项目建设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
?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
?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
④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并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以确保施工场地周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
(*)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区内修建的导水沟收集,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的噪声。
④对移动噪声源如推土机、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措施。
⑤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场地中部,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后,噪声预测值可降低*-*dB(A)。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用作后期绿化培植用土及低洼处回填土,不外排。
?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填埋。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
(*)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破碎工序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采取破碎前对物料进行洒水增湿;在破碎工序上方安装高压喷头,喷淋水通过高压喷头在产尘工序上方形成水雾,粉尘颗粒经与水雾充分结合以后快速沉降,逸散到加工区的粉尘采用环保除尘雾炮机进行除尘等措施。
?装卸粉尘通过采取在自卸汽车卸料时喷水增湿以降低粉尘的产生量,同时卸料过程尽量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
?原料堆场排放的扬尘通过采取对原料堆场进行喷淋洒水,保持堆场表层湿润度,从源头上抑尘扬尘的产生量等措施。
④场区运输道路扬尘通过采取每天定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同时对原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等措施。
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
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③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
④压滤机设置减振基座、隔声间。
⑤对于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
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泥渣作为制砖原料。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中的有关条款,本项目属于其中的“一、鼓励类——十二、建材——**、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
项目场址位于***宁潭镇德心村**坡队,未占用基本农田;西面与道路衔接,交通便利,便于原料、产品的运输;项目水电供应设施配备完善,可满足生产生活要求;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周围水体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生产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实施建设无重大外环境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项目场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运输便捷,各功能分区间距离设置合理。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电能及水能等有保障,满足**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七、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八、***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局监督管理股,污防办,监察大队。
***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