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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环管字〔2019〕65号关于博白县大坝镇大益村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3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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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大坝镇沙泥江沙场:
你单位报送的《***大坝镇大益村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内容
***大坝镇沙泥江沙场拟投资***万元在***大坝镇大益村沙泥江凉亭建设***大坝镇大益村机制砂加工项目,地理坐标:***°**'**.**"E,**°**'**.**"N,项目实际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主要利用矿山开采的含石和泥砂的表土,进行清洗筛选,预计年产**万m*/a(折合**.*万t/a)机制砂规模。本项目环保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占总投资**.*%。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根据《**********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报》,****年第*季度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故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周围主要为桉树林、果园等,无大型工业企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地表水环境:根据《***大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监测数据,大坝河*个监测断面的NH*-N和TP均超标,超标原因为大坝镇居民生活污水及少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项目监测断面所在水体,以及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所致,随着大坝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营运,将由污水管网收集镇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排放,大坝河水质会得到明显改善。
声环境:根据对项目厂界四周进行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场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类标准(昼间≤**dB(A),夜间≤**dB(A))的要求。
生态环境:本项目附近植被主要以低矮草丛、速生桉等植被为主;现存的野生动物主要为蛇类、鼠类、鸟类、昆虫等一些常见的小型动物,区域周边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
四、项目建设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厂区建设应优先建设围墙。
?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
?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
④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洒水、封闭围挡、密闭盖缝、车轮冲洗等管控措施。
⑤台风天应停止施工,并将主要物料、裸露地面以篷布、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后用于降尘及清洗车辆。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通过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机械设置消声器。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起来。
?运输车辆禁鸣限速,加强管理等措施。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
?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
(*)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下料、筛分粉尘采用湿式制砂方式,在生产设备进、出料口安装喷淋洒水装置,增加物料的湿度,使其处于湿润状态下生产加工,通过上述措施后可降低粉尘的产生量,则该项目制砂生产线(下料、筛分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量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
?堆场扬尘采用喷雾、洒水车洒水等措施降低堆场扬尘的排放量。
?运输扬尘采用对厂区内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等措施。
④场区运输道路扬尘采取每天定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同时对原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等措施。
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堆场降尘用水全部蒸发。
?洗砂生产线废水经储水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生产车间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小隔声间、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石头及树枝等粒径较大杂质产生量为*.*万t/a,用于厂区道路铺设。
?泥饼产生量为**万t/a,定期清理并外售砖厂综合利用。
?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和****第**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视为允许类项目,且本项目各设备均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设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租用***大坝镇大益村沙泥江凉亭用地,项目用地为旱地及其他草地,项目选址不属于该规划中禁止建设区域;厂区周边交通便利,便于原料和产品的运输;项目水电供应设施配备完善,可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经调查,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本项目地块平面呈近似矩形形状,主要分为加工区、堆场、办公生活区、储水池等。原料堆场位于厂区南面、东南面;洗砂生产线位于厂区西部,储水池位于加工区西侧;成品堆场位于加工区南侧;办公室、宿舍区位于厂区东侧,厂区入口位于东侧,靠近***乡道,便于项目原料及成品运输。
由平面布置图可知,办公生活区远离生产加工区,减轻生产过程机械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办公生活区处于加工区侧风向,生产过程扬尘对办公生活区影响不大。场区入口位于***乡道,便于原料、成品的清运,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区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三线一单”相符性
该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号)的规定。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七、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八、***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抄送:**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局监督管理股,污防办,监察大队。
***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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