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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康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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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公环行审(表)字[****]**号
关于**省康华*政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省康华*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省康华*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大岭镇山咀村。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年产沥青混凝土******t。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沥青烟排放。材料全部存储于项目堆场(半封闭),沥青搅拌站均采用密封系统。搅拌设备装置连接处,须设有相应的密封装置。生产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沥青烟须采用燃烧+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外排,外排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热风炉烟气通过**米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标准限值;导热油炉烟气通过*米高烟囱外排,外排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经专用排油烟管**排,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有效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区标准。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滴漏沥青和沥青混凝土残渣回用到生产工艺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油脂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六)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t/a、NOx:*.***t/a,烟尘:*.*** t/a,项目投产运行后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该指标之内。
(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批复
抄送:****环境监察大队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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