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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珠洲消防器材厂有限公司3#厂房基建项目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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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厂房基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路*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赖威 联系人 林少忠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一栋厂房(*#厂房),共**层,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项目北面为屏北二路,南面为园区其他厂房,西面为**格普激光刀模科技有限公司,东面为园区停车场。本项目为工业厂房基建项目,项目涉及的生产项目需另向环保部门申报。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项目应落实“*个***%”扬尘控制措施,对建筑用地边界设置防尘围挡 ,对施工用地、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并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撒漏,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实行密闭运输。施工运输车辆应避开运输沿线的敏感点,将对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 *、施工机械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车辆机械设备均应保证尾气稳定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机械及运输车辆要定时保养,调整到最佳状态运行,同时做好对各种车辆和设备尾气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设置指示牌及明显限速禁鸣标志,引导车辆减少怠速 ,尽量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不设食堂,无生活污水及餐厨废水的产生。*、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政管网排放至前山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禁止此类废水外排。
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投入到项目所在园区垃圾收集容器或项目附近垃圾桶中;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办公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取土、填土、临时堆土等裸露表面被雨水冲刷后造成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于开挖和拆除产生的弃方以及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布设相应的防护措施,做好竣工场地复绿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承诺:************** 赖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赖威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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