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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实验室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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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关于泰科电子(**)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实验室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泰科电子(**)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实验室改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于*****路***号,拟对原有实验室进行改扩建。其中,将一楼震动实验室其中一件改建为汽车产品震动实验室(原震动实验室取消);将二楼的原样品储藏室改建为汽车产品环境实验室(原样品储藏室取消);将三楼原有办公室改建为汽车产品无线实验室(原办公室取消)。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年测试量由*****个增加到约*****个。其中,汽车产品震动环境测试增加***台次,汽车产品带油环境测试增加***台次,汽车产品化学环境测试增加****台次,汽车产品放大器测试增加***台次,汽车产品天线测试增加***台次。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委托**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报告表》。   二、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意见与建议,从环保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项目内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管道,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表*规定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废水环保责任主体为***普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应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类实验废气收集措施。其中,收集后的通风橱试验废气及高温箱试验废气经初效过滤箱和活性炭过滤箱处理后,通过**米高二楼排气筒(E*)排放;收集后的清洁废气和手工焊废气经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过滤处理后接入**米高三楼排气筒(E*)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甲苯、二甲苯、甲醇、硫酸雾、异丙醇、丙酮等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的乙酸乙酯、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各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活性炭应至少每年更换一次。   *、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实验室密闭性,提高废气捕集效率,确保边界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甲苯、二甲苯、甲醇、硫酸雾等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乙酸乙酯、臭气浓度等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规定的周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隔声、减振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排放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标准修改单要求落实暂存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挥发产生的有机气体应有收集和处理措施,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本*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应按《报告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和管理计划、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落实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生非正常工况,应立即停止相关实验活动,直至污染防治设施修复为止。   *、应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   三、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附件 关于泰科电子(**)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实验室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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