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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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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潭环保审函〔****〕**号
*****区环境保护局关于
批复*****区漳墩镇集镇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区漳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区漳墩镇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区漳墩镇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工程规模包括:建设日供水规模****吨的水厂一座,水厂占地面积****平方米,铺设取水管道*.**公里及配水管道**.*公里,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根据宇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环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区漳墩镇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现场应设隔油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项目运营期取水水源地为西历坋水库,水厂净水工艺采用三圆式一体化净水设施,生产废水主要为一体化净水设施产生的排泥水和反冲洗水,经脱水机脱水后排入西历坋溪最终汇入樟溪,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的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加氯设备应配备二氧化氯泄漏自动报警应急装置、二氧化氯吸收喷淋装置等措施,以防事故性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弃方、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倾倒在河岸边,管道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快做好回填并压实,工程结束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弃渣场等临时工程用地应及时恢复其场地原状,对管道沿线工程区进行植被恢复,保持水土;项目运营期脱水机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按规范要求建设污泥暂存场所,污泥含水率应小于**%。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因特殊原因需午间(**:**-**:**)和夜间(**:**-*:**)施工的,应当报我局批准;运营期项目内的**设备应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三、加强取水水源地的保护。应依法依规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在显要位置设立标志牌,以告知和警戒过往的人员注意保护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及时按要求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手续并函告我局。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区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宇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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