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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南渡江大道(中央大道南段至规划三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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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渡江大道(中央大道南段至规划三路)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南渡江大道(中央大道南段至规划三路)
二、建设地点:起于中央大道南段,终点于现状规划三路相交
三、建设单位:***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 m,红线宽**m,为东西走向的城*次干路,西起中央大道南段,**规划三路,设计车速**km/h,为双向四车道。项目占地面积为*****.**m*,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给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其它*政管线工程本项目仅预留管位,不考虑具体设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的实施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泥沙和SS,在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地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临时处理设施,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其他敏感点,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减轻由于施工车辆运行导致的二次场尘等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对所有堆料场均采取覆盖措施,在装卸时应文明作业。遇到可造成扬尘污染的风力时,应停止土方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可有效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下措施: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对个别影响较为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的消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有隔声、消声装置的设备,对机械设备等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弃土方应运往***环卫局渣土所规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开始,应及时与***环卫局渣土所联系,确认建筑垃圾倾倒地点。施工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要有专人打扫,集中运到垃圾处理站处理,不能乱扔垃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运营期
(*)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空气影响为汽车尾气影响,由于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少,汽车尾气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可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水环境
本道路工程水环境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项目建设有雨、污水管网,路面径流可通过雨水管网排走,路面径流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声环境
道路建成后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道路行驶的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污染源。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重要敏感点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同时还应该经常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固体废弃物
道路建成通车后,当地交通更为便捷,给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袋等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固体废物的处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输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路****办公区二楼***室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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